省级发布专栏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3年3月广东省实验动物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结果的公告
粤科公告〔2023〕2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2号)等有关规定,省科技厅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制定和公告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广东省实验动物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并于2023年3月开展了有关监督检查工作。现将3月监督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实地核查结果
对清远市人民医院等4家单位的实验动物许可执行情况进行实地核查,未发现有违反《条例》的情形(详见附件1)。
二、质量抽检结果
(一)对广东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实验动物生产许可单位进行实验动物质量抽样检测,质量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详见附件2)。
(二)对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等5家实验动物使用许可单位进行设施环境质量抽样检测,其中,广州威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设施的温度、相对湿度、最小换气次数、相通区域最小静压差、噪声等技术指标检验结果不符合国家标准GB 14925-2010的要求;其他单位设施环境质量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详见附件3)。
三、相关工作要求
广州威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应根据《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查明设施环境质量不合格原因,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接受复检;不合格的动物实验场所不得继续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 2023年3月实验动物行政许可执行情况实地核查结果.pdf
附件3 2023年3月实验动物设施环境质量抽样检测结果.pdf
省科技厅
2023年4月13日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1545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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