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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关于批准合肥弘欣药物研究有限公司实验动物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2023年05月12日 浏览量: 评论(0) 来源: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责任编辑:lascn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安徽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移交中国(安徽)自贸区特别清单(省科技厅部分)事项的通知》(皖科政秘[2021]334号),安徽自贸试验区合肥片区经开区块管理部门合肥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中心受理并审查了合肥弘欣药物研究有限公司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延续申请事项,符合准予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

合肥弘欣药物研究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安徽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移交中国(安徽)自贸区特别清单(省科技厅部分)事项的通知》(皖科政秘[2021]334号),安徽自贸试验区合肥片区经开区块管理部门合肥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中心受理并审查了你单位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延续申请事项,符合准予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现将有关行政许可事项通知如下:

准予实验动物使用许可申请(延续)

单位名称:合肥弘欣药物研究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4MA2Q3YB897

法定代表人:喻平

设施地址:合肥市湖光路1429 号中人植入剂产业园西北角

使用许可适用范围:普通环境(普通级小型猪、犬、兔)

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号:SYXK(皖)2023-003

许可证有效期:2023年4月19日一2028年4月18日

(原许可证:SYXK(皖)2018-002)

 

请你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操作规程,强化实验动物质量和使用环境设施控制,加强许可证管理。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5月11日

主题词:实验动物行政许可通知

抄送:科技部基础司,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市场监管局。

附件:关于批准合肥弘欣药物研究有限公司实验动物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蜀经审〔2023〕4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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