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通知
关于组织推选2023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学会各分支机构、单位会员、省级学会: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2023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函组字[2023]53号),中国实验动物学会开始组织推选两院院士候选人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渠道和名额
(一)推选渠道
1. 根据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有关规定,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仅可通过院士或中国科协组织全国性学术团体一种方式推荐,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可同时通过院士和中国科协组织全国性学术团体提名。
2. 中国实验动物学会推荐(提名)的院士候选人由中国实验动物学会所属各分支机构、单位会员、省级学会推选。不受理院士候选人本人申请。
3. 按照业务管理权限,省级学会推选工作须由省级科协负责统筹把关后,报送至相应的全国学会。
(二)推选名额
推荐名额不作限制,但应该严格坚持标准和条件,推选实验动物学科相关领域的专家,宁缺毋滥。
二、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
学会严格执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的标准和条件,以及全国学会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的有关要求。
1. 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候选人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学风正派,在科学技术领域取得了系统性和创造性的重要成就,并为中国科学技术事业或人类文明进步做出了突出贡献的中国公民,可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
2.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候选人应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可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
3. 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95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 凡2017、2019、2021年已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或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23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5. 因品德失范、严重学术不端和违反科技伦理等问题受到处理的人员,以及因违纪违法等问题受到处理且尚在影响期内、或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不得作为院士候选人。
6. 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以及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企业首席科学家、总工程师等技术负责人及所属研究机构负责人可视情况适当放宽。
7. 可推荐(提名)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中国籍学者、专家,具体参照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有关要求执行。
各推选机构和单位应遵照两院和中国科协相关通知中对于推选工作的要求进行推荐,注重发现和推选符合标准和条件的优秀中青年科技专家,注重推选国家急需的关键领域和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人选,注重推选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工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选。
三、 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
(一)推选工作材料
各推选机构或单位应提交推选院士候选人名单一览表(附件1)纸质件1份,提交候选人推荐简表(附件2)纸质件2份。
(二)候选人材料
推选机构和单位应根据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的要求,提供候选人材料纸质件及电子文件。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及重要敏感事项,违反保密规定将取消候选人资格。
候选人需通过 “中国科协智慧评审系统”(https://kecaihui.cast.org.cn,以下简称智慧系统)在线填报,并提交必要的签字盖章纸质材料。
候选人注册智慧系统,在线填写有关内容和上传附件材料,(具体以系统提示为准),凭“推荐码”提交至中国实验动物学会。“推荐码”是建立推荐(提名)关系的重要标识,由学会发放给候选人。具体操作流程见智慧系统通知公告栏《中国科协2023年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指南》。
1. 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材料
(1)候选人向推选单位提交的PDF格式电子材料包括:
附件1.《被推荐人基本情况表》,通过智慧系统在线填写,其他材料通过智慧系统上传,合计小于100兆;
附件2.被推荐人当前有效的中国国籍证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被推荐人还须提供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的国籍证明并填写《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被推荐人国籍情况说明》;台湾省的被推荐人须提供支持“一个中国”原则的申明);
附件3.《被推荐人基本情况表》中列出的10篇(册)以内的代表性论文、著作、研究技术报告、重要学术会议邀请报告的全文(原则上应有一篇或以上在《中国科学》、《科学通报》或其他中国优秀期刊上发表);
附件4.主要论著目录;
附件5.重要引用和评价情况相关内容的复印件(注明出处,应为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和著作的引用和评价);
附件6.获奖(5项以内)证书复印件、发明专利(10项以内)证书复印件及其专利实施情况证明材料;
《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须签字盖章,具体以系统模板为准);
《候选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对候选人学术成果真实性、科研诚信、作风学风等情况进行把关,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候选人向推选单位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签字盖章的《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1份、《候选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1份。
2.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材料
(1)候选人向推选单位提交的电子材料包括: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中国科协提名用)》(以下简称《提名书》),通过智慧系统在线填写。附件材料通过智慧系统上传,包括:
科技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4项);
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其实施情况证明材料(不超过6项);
论文和著作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不超过6篇、册);
重大工程、重大科研任务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不超过6篇、册)。
(2)候选人向推选单位提交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包括:《提名书》个人声明、所在单位意见签字盖章页一式4份;候选人签字的《中国工程院关于严肃院士增选纪律的“八不准”》1份,候选人签字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中防止说情打招呼办法》1份;候选人自我介绍配音PPT(WMV格式,严格限制不超过15分钟)、不含配音PPT的电子版光盘1张及PPT打印稿一式2份,并附候选人单位保密部门审核盖章的PPT不涉密证明。
(3)如果候选人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中国籍专家,须提供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或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局的国籍证明。如果候选人为台湾省的专家,须在《提名书》的“在工程科技方面的主要成就和贡献”中表述支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声明。
(三)报送材料要求
1.材料需完整报送,且所有材料纸质件必须与相应电子文件一致。推选工作材料缺少或不完整的,报送的候选人材料无效。
2.截止时间:
系统填报须于2023年6月29日前完成。
纸质材料请报送至中国实验动物学会秘书处,截止日期:2023年6月30日。秘书处接受现场或邮寄报送材料。报送材料前务必电话联系确认,以确保于2023年6月30日17点前送达,过时不予接收。
四、其他相关要求和说明
1.请各相关机构和单位密切关注中国科协和中国实验动物学会的信息发布,如有内容调整,以最新要求为准。
2.如有意通过学会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请立即与学会秘书处取得联系,切勿临近截止日期影响推荐。如院士候选人还通过其他渠道共同推选,请务必提前告知学会。
3.省级学会推选候选人,请咨询学会秘书处。
4.学会将按中国科协的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材料审核,并经审定后上报人选。最终确定的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 配合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小组按照中国科协和两院所列要求再次准备相关材料,如不能按期提供,则取消推荐资格。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晶 电话/传真:010-67781534,手机:18610589681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5号,100021
邮箱:calas_ie@126.com
附件:
1、推选院士候选人名单一览表
2、中国实验动物学会2023年两院院士候选人推荐简表
3、本通知原文件
中国实验动物学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