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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关于准予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实验动物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2024年04月12日 浏览量: 评论(0) 来源: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责任编辑:lascn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安徽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省科技厅受理并审查了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延续申请事项,符合准予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

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安徽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省科技厅受理并审查了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延续申请事项,符合准予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现将有关行政许可事项通知如下:

准予实验动物使用许可申请(延续)

单位名称: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万青。

设施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涂山路2001号动物实验楼1-2层。

适用范围:普通环境(兔、豚鼠,设施面积200㎡);屏障环境(SPF级小鼠,设施面积200㎡)。

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号:SYXK(皖)2024—004。

许可证有效期:2024年4月11日至2029年4月10日。

(原许可证:SYXK(皖)2019—004注销)

请你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操作规程,强化实验动物质量和使用环境设施控制,加强许可证管理。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4月10日

抄送:科技部基础司,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


通知原件:关于准予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实验动物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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