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4年4月广东省实验动物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结果的公告
粤科公告〔2024〕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2号)等有关规定,省科技厅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于2024年4月开展了实验动物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工作。现将4月监督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实地核查结果
对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的实验动物行政许可执行情况进行实地核查,未发现有违反《条例》的情形(详见附件1)。
因广州因明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许可证号:SYXK(粤)2022-0277)已主动申请注销实验动物行政许可,故不再对其开展实地核查。
二、质量抽检结果
(一)对广州市白云区穗北实验动物养殖场进行实验动物质量抽样检测,质量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详见附件2)。
(二)对奥林巴斯(北京)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等5家实验动物使用许可单位进行设施环境质量抽样检测,质量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详见附件3)。
特此公告。
附件1 2024年4月实验动物行政许可执行情况实地核查结果.pdf
附件3 2024年4月实验动物设施环境质量抽样检测结果.pdf
省科技厅
2024年5月11日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4225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