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动物长期毒性试验剂量设计方法
一般而言,长期毒性试验至少需设高、中、低三个剂量给药组和一个溶媒(或辅料)对照组.必要时还须设立空白对照组或阳性对照组。因为理论上群体中毒性反应的发生率随暴露量的增加而增加,所以高剂量原则上应使动物产生明显的毒性反应,甚至出现个别动物死亡现象, 但死亡数不得超过20%以上;为考察毒性反应剂量一反应关系,应在高剂量和低剂量之间设立中剂量。中剂量组应相当于药效学试验的高剂量,应使实验动物发生轻微或中等程度的毒性反应;低剂量组原则上应高于整体动物最佳药效学试验的有效剂量,并不使动物出现毒性反应;空白对照组应给予溶媒或其他赋形剂;正常对照组应口服等容量蒸馆水,注射给药时则应注射等容量生理盐水。
长期毒性试验的给药周期取决于临床用药时间的长短,这是国际上普遍推行的原则,各国或国际药政管理组织在执行时有所不同(见表 4-5-9)。对于西药来讲,总的原则是临床给药期的3~4倍。中国中药毒理学研究指导原则是规定2倍以上,最长不超过半年(见表4-5-10);对于生物制品的试验周期,不仅要参考临床疗程,还要考虑反复给药产生抗体的时间,一旦产生抗体则应停止给药。
长期毒理学试验研究中,剂量设计有多种,主要有半数致死量法、药物代谢动力学法、最大耐受量法、拟用临床剂量法、等效剂量法等。
1.半数致死量法 (LD50 法 )
即根据药物急性毒理学试验测定的LD50值决定三个组的剂量。如果急性毒理与长期毒理试验使用的是同一种实验动物,那么对大鼠而言,高、中、低三个剂量组可使用1/10、1/50、l/lOO的LD50 值;对犬而言,高、中、低三个剂量组可使用1/20、1/25、1/50的LD50值。如果急性毒理与长期毒理试验使用的是不同种实验动物,若测定LD50为小鼠,那么在剂量设计时应考虑种属的差异,并按照相关折算系数进行校正。
2.药代动力学法 (MBS 法 )
即根据药物代谢动力学试验的最大有效安全浓度(MCD)结果,确定长期毒理学试验中的高、中、低三个剂量组。对大鼠而言,其高、中、低三个剂量组可分别使用 10~20MCD、3.3~6.6MCD、1.OMCD;对犬而言,其高、中、低三个剂量组可分别使用5~10MCD、1.65~3.3MCD、0.5MCD 。
若测定的MCD值为小鼠,那么在剂量设计时应考虑种属差异,并按照相关折算系数进行校正。
3.最大耐受量法 (MTD 法 )
即根据大鼠急性毒性的最大无症状剂量试验结果,设计长期毒理试验的周期及剂量。对大鼠而言,高、中、低三个剂量组可分别使用0.5MTD、1/6MTD、1/20MTD作为试验剂量;对犬和猴而言,高、中、低三个剂量组可分别使用大鼠的0.5MTD、1/6MTD、1/2OMTD作为试验剂量。
4.拟用临床剂量法 (ACD 法 )
即根据同类型药物或国外资料的拟用临床剂量作为试验剂量。如大鼠长期毒理学试验高、中、低三个剂量组可使用50~100倍、25~50倍、10~20倍的ACD作为试验剂量;犬长期毒理学试验高、中、低三个试验组可使用30~50倍、15~25倍、5~10倍的ACD作为试验 剂量。
5.等效剂量法
即根据实验动物与人的等效剂量比值,再按照一定的比例倍数扩大设计长期毒理学试验的高、中、低三个试验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