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发布专栏
关于印发安徽省实验动物学会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
皖实动会【2015】8号
关于印发安徽省实验动物学会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会的宗旨,加强学会财务制度管理,我学会制订了《安徽省实验动物学会财务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一五年九月十日
安徽省实验动物学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会财务管理和规范学会会计制度,更好地落实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学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一)依法筹集经费,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建立和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加强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第三条 学会财务须配备符合国家上岗证规定的专职或兼职会计人员和出纳人员。
第四条 学会财务按“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即在理事会的监管下,日常财务工作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负责管理。
第五条 学会会计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办理学会的财务工作。
第六条 学会财务管理的内容包括:财务收入管理、项目费用管理、财产物资管理、货币资金管理等,年终应认真、及时、准确地编制年度决算报表。
第七条 学会收入管理,包括:会费收入,业务范围内的有偿服务收入,政府资助,利息收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
第八条 学会支出管理,包括办公费(一般性办公用品如笔、纸张、计算器、硒鼓、订书器等)、印刷费、劳务费、邮寄费、电话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会议场地租赁费、文件资料印刷费等)、维修费(保持固定资产的正常工作效能开支的日常修理费等)、招待费(用餐费、住宿费、交通费等接待费)、《安徽实验动物信息》编辑和撰稿费、聘用人员工资等。
第九条 学会支出审批:学会发生的支出费用,由学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审批。
第十条 学会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指一般设备在500元以上。固定资产的购置、报废,由学会秘书处写出购置报告或报废报告,经理事长办公会议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并将相关情况向理事会报告。固定资产要有专人保管,建立固定资产帐目,定期检查,做到帐物一致。
第十一条 财务报告和财务监督。学会的收入、支出及存款情况,应每年度向学会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报告。学会接受省级有关部门和内部的财务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安徽省实验动物学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2015年9月10日起实行,2000年2月15日制定的《安徽省实验动物学会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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