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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科技厅&关于2014年度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情况的通报

2015年09月28日 浏览量: 评论(0) 来源:安徽省科技厅 作者:安徽省科技厅 责任编辑:admin
摘要:根据国家《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我厅对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实验动物许可证的单位开展了年检工作。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我厅对20141231日前取得实验动物许可证的单位开展了年检工作。现将年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4年度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单位34家,实际参检单位34家,受检率100%。经材料审查、现场抽查(抽查3家)和环境设施抽检(生产许可证单位100%抽检,使用许可证单位15%抽检),年检合格率为100%,总体情况良好。

二、存在问题

1、年检材料编制不完善、不规范。少数单位存在年检资料不成册、年检申请表上填写的使用实验动物、饲料和垫料数与发票不符等问题。

2、日常管理不够到位。少数单位对环境设施日常自检不够重视、日常设施维护保养记录不完整。

3、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偏低。2014年,全省实验动物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为76%,总体偏低;部分单位存在新进人员无证上岗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严格行政许可管理。从事实验动物生产及使用的单位,必须经过安徽省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的审查和验收,取得安徽省科学技术厅颁发的《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和《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并在许可范围内进行相关活动。实验动物使用单位所购买、引入的实验动物必须来自有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每批购买、引入的实验动物必须具备《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严禁从未取得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的个体商贩或私营企业购买实验动物。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各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实验动物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做好自检和动物防疫,加强各项工作过程和监测数据的记录,规范生产、使用实验动物活动,建立应急预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确保实验动物不形成潜在的生物安全危害,不造成危害公众生命安全的事故。省科技厅将不定期对各单位进行现场督察。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SOP管理、人员进出、动物进出、设施卫生与消毒、动物饲养及实施动物尸体、废弃物处理等操作规程,加强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对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的人员要进行相应的奖励或表彰;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对违反操作规程的人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并做出相应的惩戒,将实验动物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纳入单位常态化、规范化管理。

4、注重从业人员培训。重视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要让从业人员熟悉、掌握各项操作规程,养成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的良好习惯,让操作规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各单位从业人员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率不得低于90% 

附件:2014年安徽省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合格单位名单

 

安徽省科技厅

     7132015923

附件:安徽省科技厅关于2014年度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情况的通报

2014年安徽省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合格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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