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检定菌使用与管理
1目的
规范检验菌种与培养基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安全。
2内容
2.1 检定菌
2.1.1 检定菌的申购
2.1.1.1需要购买检定菌。首先微生物检验人员提出购买检定菌的申请,填写《所需物资申请表》,内容包括菌种名称、标准编号、数量,时间等,提交负责人批准。
2.1.1.2 申请批准后,按要求到有关部门购买。
2.1.2 检定菌的接收及使用
2.1.2.1 购买回的检定菌种后,立即交送微生物室,由微生物学检验人员验收。
2.1.2.2 微生物学检验人员应详细核对购买回菌种与《所需物资申请表》名称标准编号及数量的一致性后,方可签字接收,并填写《检定菌台帐》。
2.1.2.3 检验人员按标准操作规程,对采购回菌种正确使用。
2.1.2.4 微生物检验人员对未使用完的菌种进行保藏处理,可在原包装封口外,加封灭菌布,存入4℃专用冰箱中贮存,并每月定期对菌种传代纯化,检查菌种的存活率,种株纯度及其有关特性,并作好《检定菌传代、保存记录》。一般情况传2~3代。
2.1.3 检定菌的销毁
2.1.3.1 贮存菌种经传代纯化,若发现菌种生物学特性发生衰退、变种或死亡,依据菌种生物活性对其进行灭活销毁。并重新提出购买检定菌申请。
2.1.3.2 若操作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生偏差或差错,造成菌种污染,立即进行灭活销毁。
2.1.3.3 销毁填写《检定菌液使用、销毁记录》,并有人监销。
2.2 培养基
2.2.1 培养基管理员由微生物检验人员担任、具有一定的微生物学专业知识,并经过培训合格。
2.2.2 培养基的申购、接收程序同检定菌的申购、接收程序,培养基验收合格后,填写《培养基台帐》。
2.2.3 培养基制备前的准备工作
制备培养基所用的玻璃器皿、吸管、试管、锥形瓶和平皿等,应洗涤干净、晾干后备用。
2.2.4 培养基的制备
2.2.4.1 按培养基标签上的使用说明进行称量、配制、分装、灭菌。
2.2.4.2 填写《培养基配制、灭菌记录》。内容:名称、配制量、配方(比)、操作方法中重要参数(时间、压力、温度)、配制日期、配制者、截止使用日期。
2.2.4.3 在每个已灭菌的培养基容器外做好标记,注明名称、截止使用期。
2.2.5 培养基的保存
2.2.5.1 环境条件:各种培养基均应在阴凉库中存放,微生物室只存放各种培养基均一瓶,至4℃冰箱中存放,不得冻结。否则融化后常因理化条件改变而不能再用。
2.2.5.2 保存时限
2.2.5.2.1 基础营养培养基应在2周内用完。
2.2.5.2.2 生化鉴别培养基应在1周内用完。
2.2.5.2.3 选择性分离鉴别培养基制成平板后当日用完。
2.2.6 管理
2.2.6.1 贮存培养基的冰箱内不得存放食品、饮料等无关物品。微生物检验人员应每天记录一次冰箱温度。
2.2.6.2 管理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检查培养基的外观,如失水、沉淀、过期、棉花塞松弛或脱落等异常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2.6.3 开封的干燥培养基,应盖紧内外盖,尽快用完。
2.2.6.4开封及未使用完的干燥培养基,应置冰箱内保管,防止吸潮及微生物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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