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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动物饮用水检测

2015年10月10日 浏览量: 评论(0) 来源:原创 作者:李晓菲 责任编辑:admin
   1.目的
      建立实验动物饮水水质监测管理的规程,保证动物饮水符合营养标准以及影响实验结果的污染因素低于规定限度
   2.内容
   2.1 每年委托有国家检测资质的单位对实验动物饮用水检验1次。
   2.1.1 检验项目:饮用水水质常规指标。
   2.1.2 检验标准:按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
   2.1.3 取样事项:饮用水检验应提前三天联系委托单位确定检验时间后,用洁净水桶取2L水样后送委托单位,在12小时内进行检验。
   2.2 每季度微生物室对SPF级动物饮用水进行无菌检验1次。每六个月微生物室对普通级动物饮用水进行微生物学检验1次。
   2.2.1 检验项目:细菌总数、大肠菌群。
   2.2.2 检验标准:SPF级动物饮用水按GB14925-2010《实验动物环境与设施》要求检测,应为无菌水。普通级动物饮用水按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
   2.2.3 取样事项:灭菌水检验应提前三天通知微生物室确定检验时间后再进行取样,用无菌瓶取500ml灭菌水,在3个小时内进行检验。特殊情况,先放2-8℃冰箱,6小时内进行检验。普通级动物饮用水用洁净水瓶取样500ml,在6小时内进行检验。
   2.3 检验报告交档案室存档。
   2.4 若SPF级动物饮用水检测指标不达标,立即停止使用制水设备生产的饮用水并通知设备管理人员检查制水设备;然后启用高压蒸汽灭菌柜对SPF级动物饮用水进行灭菌处理。若普通级动物饮用水检测指标不达标,立即启用制水设备生产的饮用水并联系自来水公司,直到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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