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上海市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的通知
上海市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单位:
根据《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实验动物许可证申领管理办法》,上海市科委将于11月16日开展2015年度上海市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工作,现将年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或“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单位
二、方式及要求:
年检采取书面检查的方式,需要被许可单位上报如下年度检查材料;
1.填写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申请表(年检申请表从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la-res.cn)
2.申请年检单位自2014年11月至2015年10月实验动物设施运行情况的总结报告
总结报告中应涵盖:2015年度实验动物设施完成了哪些重点工作;设施日常管理安全运行情况;年度实验动物生产(使用)的主要品种动物数量;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实验动物管理(福利)委员会活动情况(提供近2次委员会会议记录复印件);设施环境指标自我监控情况;实验动物质量自我监控情况;客观、全面评估设施、设备性能状态并作出自查评价结论;总结2015年度设施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方案(用A4纸正反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3.“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或“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的副本原件
4.报告期内实验动物设施屏障环境“高压灭菌器使用记录”原件和普通环境“环境消毒记录”(原件)
5.报告期内实验动物设施屏障环境“三级空气过滤器”维护、保养记录原件和普通级实验动物“手术室、实验室的净化、消毒”记录(原件)
6.2015年度实验动物生产单位新引种证明(复印件)
7.实验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签收单(原件)
注:各运行记录原件在年检结束后返还
三.年检时间安排:
1.2015年11月16日—12月04日,各单位递交年检材料
2.2015年12月05日—12月21日,办理年检手续
3.2015年12月22日—12月28日,公布年检结果,各单位领取许可证副本并退还运行记录原件
四.注意事项
1.年检申请表各栏目应如实填写,不得虚报和隐瞒。
2.年检递交材料是复印件的均应正反面复印。
3.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是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务必予以重视。未按时递交年检申请的单位,均做未通过年检处理。
五.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科路3577号
邮编:201203
联 系 人:赵 勇
联系电话:021-50339079
二○一五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