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安徽省皖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通知
2015年11月20日
来源:安徽省科技厅
作者:安徽省科技厅
责任编辑:admin
摘要:根据国家《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实验动物环境设施检测和验收组现场审查验收,单位符合实验动物许可证申领条件,准予发放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
安徽省皖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实验动物环境设施检测和验收组现场审查验收,你单位符合实验动物许可证申领条件,准予发放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自2015年8月10日起至2020年8月9日止),编号为SYXK(皖)2015—004。请你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操作规程,强化实验动物质量和使用环境设施控制,加强许可证管理,有效期满前按规定再行申请。
安徽省科技厅
2015年8月10日
上一篇:【安徽】发放安徽金太阳生化药业有限公司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通知[ 11-20 ]
下一篇:【江苏】2015年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和设施绩效考核工作通知[ 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