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5年广东省实验动物许可事项(第四批)的通知

2015年12月22日 浏览量: 评论(0) 来源: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责任编辑:admin
摘要:各有关单位: 根据《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发财字[2001]545号)和《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厅组织专家对申请实验动物许可证的单位进行了评审。按照评审意见并经过综合评议,现将行政许可决定事项通知如下:

粤科函基字【2015184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发财字[2001]545号)和《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厅组织专家对申请实验动物许可证的单位进行了评审。按照评审意见并经过综合评议,现将行政许可决定事项通知如下:

一、获实验动物许可证(新领证)单位及许可适用范围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蚕业与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使用许可范围:屏障环境(大鼠、小鼠,110

二、同意实验动物许可证(换证)单位及许可适用范围

(一)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使用许可范围:屏障环境(大、小鼠,250

(二)中国科学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

使用许可范围:普通环境(猴、兔、豚鼠,1129;屏障环境(大鼠、小鼠、豚鼠,1241

(三)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使用许可范围:普通环境(兔、豚鼠,159);屏障环境(大鼠、小鼠,265

(四)广东省第二中医院(广东省中医药工程技术研究院)

使用许可范围:屏障环境(大鼠、小鼠、豚鼠、兔,400

(五)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使用许可范围:普通环境(犬、猪、猴、兔、豚鼠,452);屏障环境(大鼠、小鼠,258

(六)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使用许可范围:普通环境(兔、豚鼠、猪,250);屏障环境(大鼠、小鼠,383

(七)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许可范围:屏障环境(小鼠、豚鼠,362

(八)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使用许可范围:普通环境(兔、豚鼠,305);屏障环境(大鼠、小鼠,634

(九)深圳北京大学香港科技大学医学中心

使用许可范围:普通环境(兔、豚鼠,274);屏障环境(大鼠、小鼠,220

(十)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使用许可范围:普通环境(猴、兔,280);屏障环境(大鼠、小鼠,200

三、同意实验动物许可证事项变更的单位

同意广东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使用许可证[证号为SYXK(粤)2014-0050]单位名称变更为广东省药品检验所,许可证号及其它事项不变。

同意广东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科学城)使用许可证[证号为SYXK(粤)2012-0126]单位名称变更为广东省药品检验所(科学城),许可证号及其它事项不变。

四、未通过实验动物许可证(换证)评审的单位

香港理工大学深圳研究院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        

通知原件:关于2015年广东省实验动物许可事项(第四批)的通知

对不起,暂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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