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实验动物学会
2016年02月26日
来源:福建省实验动物学会
作者:福建省实验动物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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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993年5月,省民政厅以闽民社(1993)167号文正式批复同意成立福建省实验动物学会,学会职能范围包括:学术交流、咨询服务、科技论证、成果鉴定等。
1988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科委颁布了《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根据我省实验动物科技事业发展的需要,省科技厅动管办汇同省医动管办于1990年7月开始筹备成立学会工作,经筹备组卓有成效的工作,1992年4、5月间省科委和省科协分别批复同意成立福建省实验动物学会,1993年5月,省民政厅以闽民社(1993)167号文正式批复同意成立福建省实验动物学会(业务范围:学术交流、咨询服务、科技论证、成果鉴定;住所: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156号;法定代表人:郑和平)。
学会现有会员332人,单位会员10个,理事55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3人,常务理事19人,副理事长8人,理事长1人,挂靠单位为联勤保障部队第〇〇医院。学会成立以来,召开了五次会员代表大会,根据学会发展实际,及时修订了《福建省实验动物学会章程》,举办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上岗证培训班二十期,培训学员近3000人次,提高了专业技术操作规范水准,使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
学会秘书处
联系人:温老师
联系电话:0591-24937095
通讯邮箱:fzbjyxk@163.com
办公地点: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〇医院实验动物中心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156号
邮政编码:35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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