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安全信息沟通
标准条款
8.10 职业健康安全信息沟通
8.10.1 应有机制保证员工和相关方就相关职业健康安全事宜与机构进行相互沟通。应保证员工参与:
a)风险管理方针和目标、工作程序等的制定和评审;
b)讨论任何影响工作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的政策和措施。
8.10.2 除非法律有规定或涉及个人隐私权,需要时,员工应可以随时获取机构的职业健康安全信息。
理解要点
8.10 是对职业健康安全信息沟通的要求。
1.内部和外部沟通
应有机制保证员工和相关方就相关职业健康安全事宜与机构进行相互沟通,保证员工和相关方的健康权益。应保证员工参与风险管理方针和目标、工作程序等的制定和评审,讨论任何影响工作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的政策和措施。除非法律有规定或涉及个人隐私权,需要时,员工应可以随时获取机构的职业健康安全信息。
机构应建立沟通程序,宜考虑以下方面:
①信息的目标接收者及其需求;
②合适的方法和媒介;
③当地文化、习惯方式和可利用的技术;
④机构的复杂性、结构和规模;
⑤工作场所有效沟通的障碍,如文化水平或语言上的障碍;
⑥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⑦贯穿于组织所有职能和层级的沟通模式和信息交流的有效性;
⑧沟通有效性的评估。
职业健康安全问题可通过诸如以下方法传达到员工、承包者和访问者:职业健康安全简报和会议,入职和上岗谈话等;包含职业健康安全问题信息的通讯、海报、电子邮件、意见箱或建议方式、网站、公告板。
2.员工参与
本标准8.1.3要求,应有机制保证至少一名由员工自由选举的员工代表,参与机构职业健康安全的事务。机构应公示员工自主选举的职业健康安全代表,并保证其参与相关的活动。
员工参与职业健康安全事务的内容包括:
①风险管理方针和目标、工作程序等的制定和评审;
②就选择适当的控制措施进行协商,包括就控制特定危险源或预防不安全行为的可选方案的利弊进行讨论等;
③参与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并提出建议;
④就影响职业健康安全的变更,尤其在引入新的或不熟悉的危险源之前进行协商,例如:新的或经改造的设备的引入;所用建筑物和设施的建造、修改或变更;新的化学制品或材料的使用;重组,新的过程、程序或工作模式等。
在建立工作人员参与的程序时,机构应考虑对参与人员的潜在激励和障碍(例如:语言和文化水平问题、对报复的恐惧等)等,以及保密和隐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