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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安徽宏业药业有限公司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通知

2016年11月23日 浏览量: 评论(0) 来源: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责任编辑:yjcadmin
摘要:摘要:根据国家《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实验动物环境设施检测和验收组现场审查验收,你单位符合实验动物许可证申领条件,准予发放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

安徽宏业药业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实验动物环境设施检测和验收组现场审查验收,你单位符合实验动物许可证申领条件,准予发放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自2016年11月16日起至2021年11月15日止),编号为SYXK(皖)2016—006。使用范围:普通环境(普通级兔、豚鼠、),设施面积288平方米,动物实验科目(热源、过敏试验);屏障环境(清洁级以上大、小鼠),设施面积80平方米,动物实验科目(异常毒性、升压物质、效价测定);设施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凤阳东路76号。

请你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操作规程,强化实验动物质量和使用环境设施控制,加强许可证管理,有效期满前按规定再行申请。

安徽省科技厅

2016年11月21日

抄送:科技部基础司,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工商局。

附件:关于发放安徽宏业药业有限公司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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