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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安徽农业大学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通知

2016年12月12日 浏览量: 评论(0) 来源:安徽省科技厅 作者:安徽省科技厅 责任编辑:admin
摘要:摘要:根据国家《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实验动物环境设施检测和验收组现场审查验收,安徽农业大学符合实验动物许可证申领条件,准予发放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

安徽农业大学:

根据国家《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实验动物环境设施检测和验收组现场审查验收,你单位符合实验动物许可证申领条件,准予发放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自2016年12月5日起至2021年12月4日止),编号为SYXK(皖)2016—007。使用范围:屏障环境(SPF大、小鼠),设施面积250平方米,主要动物实验科目(代谢性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相关研究等);设施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130号生物科技楼。

请你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操作规程,强化实验动物质量和使用环境设施控制,加强许可证管理,有效期满前按规定再行申请。

安徽省科技厅 

2016年12月5日

  抄送:科技部基础司,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工商局。

附件:关于发放安徽农业大学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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