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方案的持续检查
引言
经各IACUC首次评审并许可的实验方案应符合AWA、AWAR、HREA和PHS政策等相关要求。IACUC的审查职责不仅限于初始审查,AWAR和PHS政策均规定IACUC有持续检查的义务。
持续检查与最初审查同等重要,这不仅表明IACUC对实验方案当前所处状态的认同,也将帮助研究人员遵循已批准的实验方案。本章旨在为IACUC实施持续检查提供基本信息。
11.1 什么是持续检查?
观点
APHIS/AC对持续检查的解释是:它是一种至少每年必须执行一次的监控程序,以确保实验人员所实施的行为与批准的实验方案保持一致。在有些机构,实验方案所做的较小变更均需获得IACUC的事先批准[1],“并确保PHS、农业部或本研究机构的最新规定能及时传达给所有的研究者”[2]。NIH/OLAW要求每三年进行一次全新审核,需满足PHS政策(Ⅳ,C,1~1V,C,4)中关于新实验方案审核要求的所有规定。
11.2 持续检查的目的是什么?
观点
一项条例或政策的目的一般都会在其前言中提及,如AWAR前言中明确指出,持续检查的目的是“为研究机构提供与目前所有实验活动相关的最新信息,确保所有正在进行中的实验活动均与新的政策要求保持一致”[3]。尽管在PHS政策的前言中未阐述持续检查的目的,但NIH/OLAW 认为,持续检查作为一种监控机制应服从于AWAR相关规定的要求,即每年至少执行一次[1.4]。
11.3 实验方案的生效日期是在研究资金到位时,还是在IACUC批准通过的当天开始?
法规要求
PHS政策(Ⅳ,D,2)规定IACUC审查通过的日期即为实验方案生效日期。
观点
将IACUC对实验方案批准的日期与基金资助开始的日期同步的做法看起来很合理,但实施起来是不可行的。如果IACUC批准了一项实验方案并将其提交给基金资助部门,此实验方案的IACUC 批准日期必须严格按照PHS政策(Ⅳ,D,2)的要求来说明。确认实验方案生效日期,该日期与研究基金何时到位无关。此外,在基金申请批准前,基金申请中涉及动物使用而得到IACUC临时批准的实验方案.以及IACUC要求的强制性变更的内容必须包含在得到IACUC认可批准的内容中(参见8.22)。研究机构应建立验证基金申请内容和IACUC实验方案相一致的机制和程序[2]。需提醒的是,尽管在基金申请时IACUC的临时批准程序是可行的,但各研究机构有权要求研究人员在NIH审核基金前获得IACUC 对实验方案的批准,从而尽量不用临时批准程序[5]。
11.4 批准的实验方案的最长有效期是多久?
观点
AWAR和PHS政策并未对实验方案的有效期进行限定,但两者都要求IACUC定期对获批的实验方案进行持续检查(参见11.6;11.14)。不过,随着科学的发展,三年前批准的实验方案有要修改的地方:相对于获批的原实验方案,现在的实验方案很可能已怍了多处修改;且IACUC可能有新的政策出台,或修改了实验方案申请表,要求实验人员回答一些新的问题,因此很多机构要求每三年提交一份新的申请。由于三年一度的审查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所以实施重新申请可能更为有效。
11.5 在AWAR和PHS政策中,对实验方案的持续检查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
法规要求
在IACUC对已批准且进行中的实验方案进行持续检查的频率问题上,NIH/0LAW和APHIS/AC有不同的规定。AWAR规定(§2.3l,D,5) “IACUC须对本条例规定的所有活动进行持续检查,并由IACUC规定适宜的持续检查周期,但不应少于每年一次”。PHS政策(Ⅳ,C,5)规定“IACUC须按IACUC规定的周期对每一项经IACUC审孩批准且正在实施的项目,根据本政策Ⅳ,C,l~Ⅳ,C,4的规定进行全面审查,周期为不少于三年一次”。
观点
除了对持续检查的最长周期作出规定外,AWAR对持续检查的格式和内容未做进一步要求,然而PHS政策(Ⅳ,C,5)明确指出,每三年的审查必须满足该政策Ⅳ,C,l~Ⅳ,C,4中提到的检查标准。也就是说,IACUC用来对已有实验方案进行三年审查的标准是一样的,因此每三年的持续检查对已批准的实验方案来说是一项全新的审核(参见11.6)。
11.6 实验方案的持续检查应多长时间进行一次?
法规要求
如11.5所述,AWAR要求根据实验实施周期合理地开展持续检查,但不应少于每年一次。PHS政策要求与AWAR要求一致,但规定持续检查的周期不得少于每三年一次。
观点
IACUC须在最初审查实验方案时明确持续检查的频率。很多研究机构根据审查的周期将持续检查分为几个阶段:为满足AWAR的规定进行每年一次的审查,并要求每三年重新提交实验方案申请。由于PHS政策要求必须每隔三年对已有实验方案按照新实验方案的标准进行重新审核,且三年内一定有实验方法和实验程序的改变及新的研究机构政策和IACUC成员的改变,因此要求实验人员每三年提交一份全新的实验方案申请显得更有效。应强调的是,AWAR和PHS政策均未要求正在进行中的项目必须重新提交新申请。
11.7 开展实验方案持续检查的最有效、最合适的方式是什么?
观点
多数IACUC要求研究人员使用本机构专用的持续检查表格,以使所有持续研究所需的信息标准化,并保持审查全过程的一致。持续检查表格的设计须考虑上文所提及的持续检查的目的。参考文献6列举了一份NIH/OLAW和APHIS/AC共同起草的范文[6]。以供参考。另外,NIH/0LAW还提供下述建议供参考[4]:
一个能够同时满足AWAR和PHS政策两项联邦法规要求的简单操作方法是每年定期向经IACUC批准项目的研究人员提供以下基本信息:IACUC批准号、IACUC批准日期、项目名称和所使用实验动物品种等。研究者需向IACUC说明项目变更的情况。IACUC指派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评估,所有认为是重大的变更需要提交给IACUC。
上述所有工作必须有文字记录。
需注意的是,所有对实验方案进行的重要变更须在实施前提交IACUC审核并获得批准。很多机构甚至要求昕有较小的变更也应在实施前获得IACUC批准。该项工作可由IACUC主席、IACUC秘书或AV完成。这可防止已实施变更的实验方案不被IACUC接受。
11.8 是否有必要召开IACUC全委会来重新审核一个实验方案?
法规要求
PHS政策(Ⅳ,C,2)中规定的审核程序适用于实验方案的初审、三年一度复核审查及IACUC对动物使用作出较大变动的在研项目审核。AWAR(§2.3l,D,2)审核程序适用于实验方案的初审、持续审核及IACUC对动物使用作出较大变动的在研项目审核。
观点
召开全委会进行持续审核不是必需的。一些IACUC根据AWAR(§2.3l,D,2)和PHS政策(Ⅳ,C,2)的规定,指定评审员来进行审批(参见9.21)。
● 提供给每位IACUC成员一份待持续检查的项目清单。每一位IACUC成员都应获得所有在研项目的书面材料。
● 每位IACUC成员均有权要求召开全委会。若未要求召开全委会,则由IACUC主席指派一位委员(指定评审员),按照所收到的持续检查表格和相关已批准的实验方案,负责此方案的持续检查工作。
● 受指派的IACUC委员有同意该实验方案的修改或申请召开全委会的权力。
多数情况下,该方式可有效处理那些没有变动或只有较少变动的持续研究项目。某些时候,IACUC在安排一位主要评审人做持续检查的基础上召开全委会。在这种情况下,所有IACUC委员均会收到一份持续检查单。获得批准的此实验方案会提供给主要评审人、IACUC主席、AV或IACUC管理者。由主要评审人在IACUC全委会上提出他/地个人对此在研项目开展持续检查时的发现及采取行动的建议,经会议讨论后,采取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裁定。
根据该机构动物项目的多少来考虑是指定IACUC委员进行持续检查,还是IACUC全委会审核更为合适。对动物研究项目不多的机构,后者可能更为合适;对于较大型的机构,考虑到时间因素及持续检查的数量,前者可能更为可行。
11.9 是否可以指定评审人进行持续检查? 如果是,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采用指定评审的方式?
观点
如11.8所述,根据AWAR(§2.3l,D,2)和PHS政策(Ⅳ,C,2),持续检查和三年一次的评审都可以由指定IACUC委员进行。对于只有少量实验方案需要评审的机构,IACUC可召开全委会对所有实验方案进行全面评审。一些IACUC对于无变化或少量修改的持续实验方案采取指定评审方式,而对其他在研项目则要求进行全委会评审。有的IACUC可能会要求对使用敏感动物品系或广受关注并存争议的项目进行全委会评审,而对其他实验方案的持续检查采取指定评审方式。各机构的IACUC可根据本研究机构政策、实验方案的数量和研究前景选择最合适的持续检查方式 (参见6.19;11.8:9.21~9.26)。
11.10 如果采取指定评审(参见6.19;11.8;9.21~9.26)方式,是否还有必要召开IACUC 全委会对该指定评审人的结论进行最终评审?
观点
对那些需要评审很多实验方案的IACUC来讲,一般选择指定审核的方式,以便节约时间和提高效率。正如AWAR(§2.3l,d,2)和PHS政策(Ⅳ,C,2)所述,指定评审人有权批准被检查的实验方案,或做出修改,或要求召开IACUC全委会。如果指定评审人或其他IACUC委员未提出召开全委会的请求,那么该指定评审人有权批准此实验项目继续的报告或实验方案。召开全委会对指定评审人已审批的方案进行再审批是不必要的重复工作。此要求有悖指定评审的初衷,因此毫无必要[7]。如果IACUC坚持要对经指定审核并获认可的项目进行最终裁定,那么该项目就应在全委会议上进行审核 (参见9.2l~9.26)。
11.11 研究人员如何对已获IACUC批准的方案进行实验程序或实验人员的调整?
观点
很多机构的IACUC都要求研究人员提交实验方案的修改表,其中包括实验程序的修改、所需实验动物数量的增加和研究人员(如直接处理和使用动物的人员)的调整等。正如l1.7所述,实验方案的重要变化须在实施前获得IACUC批准。申请表可选择在持续检查时或之前交给IACUC(参见第10 章)。
在进行指定评审的情况下 (参见l1.8),评审人将收到一份原始实验方案的复印件和持续检查表。理想情况下,都应通过对原实验方案的审核提出所有问题。基于修改的数量,可以建议PI提交一份全新的实验方案作为参考,因为当一份实验方案修改较大时,即便都是小修改,评审人也很难辨别哪些是最新的修改。一些机构要求将所有修改都整合进一份主实验方案中,其中包括最新的实验方案供IACUC审核和批准。这种方法能有效帮助IACUC理解实验方案所发生的变更及变更与原实验方案的关联,有助于动物福利和工作人员管理,更好地实现对此实验方案的监督,协助研究人员恰当地实施实验活动,并最终有助于APHlS/AC监督员对实验进行审查。
11.12 如果在持续检查过程中发现研究人员未对持续检查提供信息的要求做出任何回应,IACUC将如何处理?
法规要求
如果IACUC对某实验方案的批准已经失效(如研究者没有回应IACUC为满足持续检查所提出的变更实验方案相关信息)但动物实验仍在继续,则该项研究不再符合PHS政策和AWAR的要求。IACUC有义务向NIH/0LAW(参见PHS政策Ⅳ,F,3a)或APHIS/AC(参见AWAR§2.31,d,6)等部门报告本机构的严重违约或持续性违约行为。
观点
AWAR和PHS政策分别要求实验方案必须每年或每三年审查一次。若IACUC所需信息对实验方案的审核批准至关重要,那么IACUC只能选择暂时终止该项目继续使用新的实验动物。如果审核日期截止时仍未收到研究者的答复,IACUC可以报告研究机构相关负责人(如动物设施管理人、机构AV、PI的部门负责人等)。在具体运作上,IACUC应建立相关的政策和操作程序来处理具体事件。值得注意的是,PHS政策和AWAR对实验方案出现偏离时如何处置已用于实验的动物或没有递交继续实验的报告均未发表意见,因此研究机构应有相应措施处理该状况。作者建议,已经在使用中的动物应根据原实验方案内容继续进行,直到本实验项目结束。
11.13 如果实验方案即将完成而持续检查的截止日期迫近,可否通过IACUC投票表决的形式适当延长实验方案的有效期,从而无需提交持续检查表?
法规要求
参见l1.12。
观点
APHlS/AC和NIH/OLAW均明确声明,如果在特定的周期中没有遵守每年或每三年审核一次的规定,IACUC不能做出延期的决定[8]。
11.14 一个项目到什么时候必须提交一份全新的实验方案申请?为什么?
观点
很多机构要求研究者每三年提交一份新的申请。尽管这样做符合PHS 政策(Ⅳ,C.5)关于每三年对实验方案进行重新审核的要求,但是请留意AWAR和PHS政策均未对一个实验方案的使用时间进行限定。因此,只要根据AWAR的要求每年审查一次和PHS政策的要求每三年重新审查一次,一个项目可以不用提交全新的实验方案申请而永久有效使用下去。PHS政策尽管未要求进行全新的实验方案申请,但三年一次的审核必须包括审核所有的与现有的实验方案(如主研究方案)相关联的最新信息(参见11.4:l1.5)。
11.15 在进行持续检查时,IACUC应要求提供多少关于实验结果的内容?
观点
AWAR和PHS政策并未要求报告在研项目的研究结果,但在三年一次审核时,要求IACUC对在研项目进行一次全新的审核(参见11.5)。这时,实验方案应达到审核所要求的所有标准,研究内容也必须符合PHS政策(Ⅳ,C,5)的规定。IACUC可要求研究者提供最新的实验数据以便于IACUC审核。事实上,IACUC对到目前为止实验方案中实验动物使用的合理性做出判断,这也是了解在研项目取得进展的唯一途径:不得不承认,研究者有因“死胡同”或别的问题存在而影响实验结果的状况,所以在某些情况下,动物实验必须重复。应提醒IACUC在进行持续检查过程中关注这些问题,以便更好履行职责。
11.16 在进行持续检查时是否需要查阅文献?
法规要求
AWAR(§2.31,d,l,Ⅱ;§2.31,e)要求查阅文献,以证明“对那些可能导致动物超出瞬间或轻微疼痛和痛苦的操作,没有可用的替代方法”,以此作为IACUC审核批准该实验方案,或同意对已实施的实验做出重大更改的标准。尽管PHS政策并未出现要求提供类似文献查阅的表述,但在Ⅳ,A,l中要求研究机构应同时满足AWAR的规定。此外,APHIS/AC政策12可作为指南,要求“从动物福利的角度考虑,要求PI至少每三年关注一次动物实验替代方法,这与PHS政策要求每i年进行一次持续检查相一致(PHS政策Ⅳ,C,5)”[9](参见10.11)。
观点
综上所述,应在下述情况下执行文献查阅:初始审查时、在研项目方案进行重要变更时及三年一次审查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