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发布专栏
关于推荐首届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对象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科技三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经中央批准,中国科协、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共同设立全国创新争先奖,2017年开展首届评选表彰活动。全国创新争先奖章获得者享受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待遇。
此奖项中国实验动物学会可推荐奖章候选人1名、奖状候选人1名,奖牌候选集体1个。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称、类别和名额
奖项名称为“全国创新争先奖”,分别设立全国创新争先奖章、全国创新争先奖状、全国创新争先奖牌,表彰奖励积极投身创新争先行动,在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伟大进程中作出突出成绩的科技工作者和集体。其中,“集体”指科技工作者组成的团队。
全国创新争先奖章名额30个;全国创新争先奖状名额300个(含奖章30个);全国创新争先奖牌名额10个。
二、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学风和科学道德,在思想政治、党风廉政、道德品行方面不存在违纪违规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
2.科技工作者或集体应在以下任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科技工作者授予全国创新争先奖状,其中成绩显著、堪称楷模的授予全国创新争先奖章;集体授予全国创新争先奖牌。
(1)科研开发、重大装备和工程攻关方面,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在基础研究、技术开发、重大装备和工程攻关方面解决重大科学问题,开辟新方向,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解决社会发展瓶颈制约或国家安全重大挑战等。
(2)转化创业方面,推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产品或服务,开发、应用、推广科技成果,形成新标准、新产业、规模化应用示范等,创造出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3)科普及社会服务方面,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开展科普及社会服务活动,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科技类社会化公共服务产品,并创造出显著社会效益。
上述成绩应当主要在国内做出并于近五年内完成或显示影响。
3.全国创新争先奖章、奖状授予一线科技工作者;全国创新争先奖牌授予规模适中、能够发挥引领作用的集体。
4.获奖科技工作者应为中国籍;获奖集体其成员70%以上应为中国籍,其中集体领衔专家必须为中国籍。
三、推荐要求
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对象由相关单位推荐,不接受个人和集体直接申报。中国实验动物学会作为科协生命科学联合体成员,可推荐奖章候选人1名、奖状候选人1名,奖牌候选集体1个。
全国创新争先奖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不推荐副司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司局级以上单位和干部,不推荐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20%以内。其中,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坚持在教学、科研一线并做出特殊贡献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以按科研人员推荐;中央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不作为候选人进行推荐。退休人员不作为候选人进行推荐。
四、推荐流程
(1) 2017年4月14日-4月18日
中国实验动物学会会员可申报该奖项,参与评选。请于2017年4月18日12:00前将推荐书发送至calas@cast.org.cn,并快递纸质推荐书3份。
(2)2017年4月18日-4月20日
学会根据奖项申报情况或开展评选工作,并推荐奖章候选人1名、奖状候选人1名,奖牌候选集体1个至科协生命科学联合体。
(3)2017年4月20日-4月23日
联合体主席团对各成员学会候选人电子版推荐书开展评审工作,并公布入选候选对象。
(4)2017年4月24日-4月28日
2017年4月28日前正式填报材料需按照科协下发的正式推荐书进行填写及报送。入选推荐单位网上填报候选人材料。入选推荐单位将书面材料报送至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
五、联系方式
关于申报及推荐流程,如有问题请与中国实验动物学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张淙 010-67781534
六、附件
附件1.科协办函组字〔2017〕85号-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推荐首届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对象的通知
中国实验动物学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编辑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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