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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感病毒动物实验生物安全实践与探讨

2017年07月20日 浏览量: 评论(0) 来源:中国比较医学杂志 2017年第6期 作者:刘晓宇 鹿双双 池宏伟 郎绍辉 卢选成 责任编辑:admin
摘要:流感病毒动物感染实验具有一定生物危害风险,对研究人员乃至公众的健康都会造成威胁。不同型和亚型的流感病毒的危险度又有所不同,故本文梳理了国内外有关法规标准及文献资料并结合工作实践,针对流感病毒动物感染实验生物安全分级及生物安全管理进行探讨。

流感病毒因其变异快、传播速度快、人群普遍易感、控制难度大等原因易发生世界范围的大流行。20世纪至今发生的人类流感大流行就有1918年H1N1西班牙流感、1957年H2N2亚洲流感、1968年H3N2香港流感以及2009年席卷全球的新型甲型H1N1流感,流感大流行严重威胁人类健康、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恐慌。除此之外,自1997年我国香港暴发人感染H5N1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后,禽流感病毒(AIV)跨种属传播也引起了高度重视,人感染禽流感的病例数和地区不断增加。2013年我国暴发H7N9疫情;同年5月,我国台湾报道首例人感染H6N1禽流感病毒病例;2013年底我国又出现H10N8感染人案例;2014年我国四川和湖南首次发生H5N6感染人病例。

为应对可能发生的流感大流行、研究流感病毒致病机理、研发新型流感疫苗,世界范围内很多实验室都在开展流感研究,其中流感病毒动物感染实验是这些研究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由于流感病毒动物感染实验有一定风险,对研究人员乃至公众的健康都会造成威胁,故各国对从事不同型别及亚型流感病毒动物感染所需生物安全实验室级别进行严格规定。本文梳理了国内外有关法规标准及文献资料,就流感病毒动物感染实验生物安全分级及生物安全管理进行探讨,供开展流感病毒感染性动物实验的同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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