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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实验动物基础设施质量

2019年01月28日 浏览量: 评论(0) 来源:甘肃省科技厅 作者:甘肃省科技厅 于彩虹 责任编辑:admin
摘要:实验动物基础设施是生产高质量的实验动物和开展先进的科学研究的先决条件和基础条件,也是整个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通过承担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兰白实验区实验动物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课题“实验动物垫料粪便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与利用研究”,采取多种举措,持续加大实验动物科技创新及平台基础设施建设,有效促进了实验动物基础设施的创新发展,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实验动物基础设施是生产高质量的实验动物和开展先进的科学研究的先决条件和基础条件,也是整个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通过承担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兰白实验区实验动物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课题“实验动物垫料粪便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与利用研究”,采取多种举措,持续加大实验动物科技创新及平台基础设施建设,有效促进了实验动物基础设施的创新发展,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实验动物中心自2007年底建成,总面积 1200m2。实验动物中心具有SPF级小鼠、大鼠和普通级实验兔、豚鼠、鸡、犬、猪、羊和牛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可开展SPF级小鼠、大鼠的急性毒性试验、亚慢性毒性试验、局部毒性试验和安全药理学试验,普通级牛、羊、猪、鸡的药效评价试验,靶动物安全性试验、药效评价田间试验,牛和猪的药代动力学试验以及牛的残留消除试验。2018年以来,该所积极对接国家基础研究布局,着眼西部优势特色产业及未来发展关键领域,适应新时期实验动物基础科研的发展需求,一方面积极向甘肃省科技厅申请对其实验动物许可使用的种类进行了扩项,使现在实验动物使用的许可种类已扩项增至9类,进一步满足其开展应用基础研究的基本需求。另一方面,按照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和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要求,扩建兽用药物GCP/GLP研究与实验动物中心,2018年12月,经农业农村部兽药监督组的现场检查,15项GCP试验和4项GLP试验通过验收,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实验动物中心成为甘肃省首家通过兽药GCP和GLP验收的单位。

目前,该所积极推动仪器设施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将实验动物中心、实验动物粪便垫料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系统和张掖试验基地大动物实验场进行了资源整合,并利用所承担的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的子课题“实验动物垫料粪便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与利用研究”项目,争取到了国家大动物实验畜禽舍以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获支持经费2867万元,为实验动物中心向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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