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在南方日报“厅局连线”栏目-解读大湾区规划纲要材料
规划纲要
充分发挥粤港澳科技和产业优势,积极吸引和对接全球创新资源,建设开放互通、布局合理的区域创新体系。鼓励其他地区的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参与大湾区科技创新活动。允许香港、澳门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机构申请内地科技项目,并按规定在内地及港澳使用相关资金。支持粤港澳设立联合创新专项资金,就重大科研项目开展合作,允许相关资金在大湾区跨境使用。香港、澳门在广东设立的研发机构按照与内地研发机构同等待遇原则,享受国家和广东省各项支持创新的政策,鼓励和支持其参与广东科技计划。
厅局连线(省科技厅)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科技强则国家强。大湾区已经具备厚实的科技创新基础,2018年,湾区拥有20家世界500强的企业和约4.5万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金融、现代服务业优势与制造业产业创新优势互促融合,已经形成了新一代移动通信、平板显示等7个产值超千亿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科技创新政策全面聚焦大湾区
广东积响应国家的战略部署和要求,围绕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以粤府2019年1号文发布“科技创新12条”,最大限度释放和激发创新活力。重点聚焦人工智能、新一代半导体、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粤港澳优势互补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究、成果转化和产业应用等阶段探索深化粤港澳科技创新合作、强化协同机制建设、推动创新要素互联互通、加速粤港澳资源相互开放和共享的政策举措。此外,下大决心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基础研究,实施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方面迈出新步伐,打造大湾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高地;省政府首次出台《广东省关于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若干意见》,作为全面系统部署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工作的政策文件,提出了多项改革创新措施。这些政策措施都面向港澳开放,部分面向全国、海外开放,为凝聚大湾区科技创新力量提供体制机制和政策保障。
科技合作机制不断升级
良好的合作机制是构建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的基础保障。2017年11月18日,粤港合作联席会议第二十次会议在香港特区政府总部举办,广东省与香港创新及科技局共同签署了《粤港科技创新交流合作安排》,进一步推进粤港科技联动发展。同时,把粤港高技术合作专责小组升级为粤港科技创新合作专责小组,并召开了第二次联席会。2018年,广东与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签署新一轮协议,启动联合资助计划,深化科技创新合作。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和发挥好合作机制,积极推进粤港澳联合科技攻关,依托国家和地方的重大科技项目以及粤港、粤澳联合创新资助计划等,通过多方或双方合作,联合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创新平台建设、成果转化和产业应用,有力推动粤港澳三地产学研深度合作,全面打通和融合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大湾区的国际技术竞争力。鼓励粤港澳三地的大学、科研院所、企业等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及省级财政科技计划,参与国际科技计划和国际大科学工程建设。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鼓励港澳青年人才和高等学校毕业生来粤创新创业。借助港澳的国际化平台,鼓励与“一带一路”国家开展创新创业合作,加强与欧美日韩等先进国家和地区的科技合作交流。
财政科研资金跨境流动取得突破
打造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中之重,在“一国两制三个关税区”的特殊背景下,资金流、人流、物流、信息流等创新要素的高效有序流动是大湾区科技协同创新发展的核心要素。近期,省科技厅联合省财政厅出台了鼓励港澳高校、科研院所牵头申报广东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的相关政策文件,围绕资金流,率先从省级财政科研资金跨境流通层面突破,推动湾区内科研经费便利使用,鼓励港澳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承担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促进湾区科技创新资源高效协同。下一步,省科技厅将进一步推动创新要素跨境便利流通,推动科研仪器设备通关便利,简化研发用生物物质通关审批程序;推动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用共享,推动广东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向港澳地区高校、科研机构开放;推动科技创新资源信息开放共享,打通粤港澳大湾区科技信息互通渠道。同时,还将联合港澳有关部门加快制定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加紧优化布局支撑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发展的科技计划体系,全面支持和促进粤港澳三地科技协同研发和创新,携手港澳加快构建大湾区协同创新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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