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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通知
2019年03月27日
来源: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责任编辑:admin
摘要:根据国家《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实验动物环境设施检测和验收组现场审查验收,你单位符合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申领条件,准予发放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自2019年3月12日起2024年3月11日止),编号为SYXK(皖)2019—001。使用范围:普通环境(普通级兔),设施面积250平方米;屏障环境(SPF级小鼠、豚鼠),设施面积400平方米;主要动物实验科目:热原、效价检测、异常毒性;设施地址:合肥市高新区燕子河路376号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5号楼质控部动物实验中心。
皖科基奖秘〔2019〕123号
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实验动物环境设施检测和验收组现场审查验收,你单位符合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申领条件,准予发放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自2019年3月12日起2024年3月11日止),编号为SYXK(皖)2019—001。使用范围:普通环境(普通级兔),设施面积250平方米;屏障环境(SPF级小鼠、豚鼠),设施面积400平方米;主要动物实验科目:热原、效价检测、异常毒性;设施地址:合肥市高新区燕子河路376号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5号楼质控部动物实验中心。
请你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操作规程,强化实验动物质量和使用环境设施控制,加强许可证管理,有效期满前按规定再行申请。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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