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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萧县儒建畜禽养殖场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2019年05月27日
来源: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责任编辑:admin
摘要:根据《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实验动物环境设施检测和验收组现场审查验收,萧县儒建畜禽养殖场符合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申领条件,准予发放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许可证自颁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
萧县儒建畜禽养殖场:
根据《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实验动物环境设施检测和验收组现场审查验收,你单位符合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申领条件,准予发放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许可证自颁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
请你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操作规程,强化实验动物质量和生产环境设施控制,加强许可证管理。
附件:实验动物许可证发放单位信息表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5月21日
附件
实验动物许可证发放单位信息表
许可 证号 |
单位 名称 |
社会信用 代码 |
法定 代表人 |
设施地址 |
适用 范围 |
设施 面积 |
有效 期限 |
SCXK(皖)2019—001 |
萧县儒建畜禽养殖场 |
91341322MA2RH5LF8H |
孙儒建 |
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青龙镇孔楼行政村马庄自然村10号 |
普通环境(普通级兔) |
普通环境:384平方米 |
2019年5月20日—2024年5月19日 |
(注:SCXK为生产许可证简称,SYXK为使用许可证简称)
//www.zoppirolli.com/uploadfiles/2019/5/2019052715200408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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