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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前过渡期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9年06月24日 浏览量: 评论(0) 来源:科技部 作者:科技部 责任编辑:admin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同时废止。为保持行政审批工作的连续性,顺利平稳地完成新老申报程序的过渡,对于2019年6月28日17时前收到纸质材料的申请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仍按照《暂行办法》及相应的工作程序受理、办理;2019年6月28日17时以后收到的申请项目,将按照《条例》及相应的工作程序受理、办理。
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同时废止。为保持行政审批工作的连续性,顺利平稳地完成新老申报程序的过渡,现通知如下:
 
对于2019年6月28日17时前收到纸质材料的申请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仍按照《暂行办法》及相应的工作程序受理、办理;2019年6月28日17时以后收到的申请项目,将按照《条例》及相应的工作程序受理、办理。
 
特此通知。
 
 
 
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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