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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合肥诺明药物安全研究有限公司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通知

2019年11月01日 浏览量: 评论(0) 来源: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责任编辑:admin
摘要:根据《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实验动物环境设施检测和验收组现场审查验收,合肥诺明药物安全研究有限公司符合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申领条件,准予发放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许可证自颁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

合肥诺明药物安全研究有限公司:

根据《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实验动物环境设施检测和验收组现场审查验收,你单位符合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申领条件,准予发放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可证自颁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

请你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操作规程,强化实验动物质量和使用环境设施控制,加强许可证管理。

附件:实验动物许可证发放单位信息表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10月21日

抄送:科技部基础司,省发展改革委,省药监局,省市场监管局。

附件

通知原件:关于发放合肥诺明药物安全研究有限公司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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