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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感染,胎儿能否留?院士专家建议来了!

2020年02月08日 浏览量: 评论(0) 来源: 中国科学报 作者: 中国科学报
摘要:中科院院士、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院长黄荷凤等专家在接受《中国科学报》专访时表示,“目前尚无临床资料证实孕期感染新冠病毒会导致胎儿畸形和其他风险”,因此对于感染新冠病毒的孕早期患者,不应盲目地采取一刀切“终止妊娠”的方案,建议根据轻重症进行个体化处理。

2月5日,武汉儿童医院确诊两例新生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其中,最小确诊的宝宝出生仅30小时。

孕妇感染新冠病毒后,会传染给尚未出生的孩子吗?要不要终止妊娠?

 

此前,有知名专家建议,感染新冠肺炎的孕妇,如果胎儿不足3个月,都“不主张她再保留(孩子)”。

 

不过,中科院院士、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院长黄荷凤等专家在接受《中国科学报》专访时表示,“目前尚无临床资料证实孕期感染新冠病毒会导致胎儿畸形和其他风险”,因此对于感染新冠病毒的孕早期患者,不应盲目地采取一刀切“终止妊娠”的方案,建议根据轻重症进行个体化处理。

 

新冠病毒经母胎垂直传播缺乏证据

 

《中国科学报》:您如何看待武汉儿童医院出现“新生儿出生仅30小时感染新冠肺炎”的情况?

 

▲ 黄荷凤:

 

武汉儿童医院发现的新生儿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情况,不仅让本就焦虑的孕产妇们开始怀疑自己能否在新冠病毒肆虐的非常时期为宝宝守好生命的第一道关卡,也将一个非常时期的产科难题摆在了我国妇产科专家的面前——新型冠状病毒是否能经母婴垂直传播?

 

《中国科学报》:的确有专家提示可能存在母婴垂直感染传播途径,您如何看这个问题?

 

▲ 金丽(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辅助生殖科主任):

 

垂直传播也称母婴传播,是指孕产妇的病原体通过胎盘、产道或哺乳传播给后代,其中以病毒多见,如风疹病毒、乙型肝炎病毒、艾滋病毒等。

 

对任何一种病毒感染而言,早孕期(孕13周前)都是一段特殊的时期,因为此阶段处于胎儿器官发育的重要时期(又称致畸敏感期)。

 

此阶段的感染常常影响器官组织的正常发育。在这个时期,应更为关注病毒是否会通过胎盘发生母胎传播。

 

▲ 黄荷凤:

 

但就新型冠状病毒而言,目前尚无临床资料证实孕期感染会导致胎儿畸形和其他风险。

 

就现有的几例孕中晚期病例分析而言,我们在她们的胎盘、羊水和脐血中都未检测到新型冠状病毒。这都是不支持新型冠状病毒可通过胎盘传播的证据。

 

前面提到的感染新生儿,他的胎盘和脐血病毒检查结果也是阴性的,因此目前还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是通过母胎传播感染的。

 

《中国科学报》还了解到,就此问题,援鄂国家医疗队成员、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院长乔杰也提出,现在的数据非常有限,目前还不能确定新冠肺炎存在母婴垂直传播;而且在已观察的均为新冠肺炎患者的10位孕产妇中,她们分娩出生婴儿的核酸检测均显示为阴性。

 

而对于媒体报道中的核酸检测为阳性的新生儿,她认为检测时距离分娩已经有了不同的其他接触,“不排除是其他途径感染”。

 

建议不要盲目“一刀切”终止妊娠

 

《中国科学报》:非典型性肺炎(SARS)疫情期间的经验教训,有可借鉴的地方吗?

 

▲ 黄荷凤:

 

参考同为冠状病毒的SARS在孕中晚期的垂直传播研究结果来看,大多数研究都不支持存在母胎传播。

 

尽管有少量文献提到7例早孕患者中有4例发生自然流产,提示可能疾病本身对早期胚胎发育存在致死性影响。

 

但考虑到SARS重症比例高,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存在不少轻症患者,因此,我们建议对于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早孕患者,可根据轻重症进行个体化处理,不应盲目地采取一刀切“终止妊娠”的方案。

 

《中国科学报》:对于不同轻重症感染患者,您有哪些建议?

 

▲ 丁国莲(中国福利会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副研究员、生殖医学副主任医师):

 

首先,如果是轻症患者,应当尽量采取相对温和的治疗方案,避免使用对胎儿有损的药物。

 

其次,孕妇往往需氧量更高,因此要更加重视对孕妇低氧血症的监测,一旦发现缺氧应尽早干预,及时予以纠正。

 

同时孕产妇处于对营养和心理存在特殊需求的时期,因而更要注意供给充足的营养,以及良好的环境和心理支持。

 

▲ 黄荷凤:

 

在需要使用特殊药物的时候,应当充分告知相关药物的安全性问题。

 

比如当下热议的瑞德西韦已经证实了对SARS和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的病原体均有良好的治疗效果。

 

而这些病毒与2019-nCoV新型冠状病毒均属于冠状病毒,在结构上具有相似性。故此,该药才能在中国跳过I、II期临床试验,直接进入III期临床试验,以期其能尽早投入到我国的疫情防治中去。

 

但“人无完人,金无赤足”,目前已有部分研究显示该药物在肝脏和线粒体方面有一定的毒性,其妊娠期的安全性也尚待进一步确认。

 

另外,在感染孕妇的妊娠过程中,应当加强胎儿宫内监测,比如连续超声检查评估胎儿结构和生长发育情况,必要时可行磁共振检查和产前诊断筛查。

 

《中国科学报》:重症感染的孕期患者呢?

 

▲ 金丽:

 

对于重症的早孕患者,保证母体安全为第一要务。

 

在感染孕妇出现下列重型症状:呼吸窘迫(RR≥30次/分);静息状态下,指氧饱和度≤93%或动脉血氧分压(PaO2)/吸氧浓度(FiO2)≤300mmHg;出现呼吸衰竭且需要机械通气;休克或出现其它器官功能衰竭需ICU监护治疗时,为了挽救孕妇生命,应当建议其终止妊娠。

 

▲ 黄荷凤:

 

此外,为了更好地评估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早孕患者继续妊娠的风险,我们还需要重视:孕妇体内病毒的载量(核酸检测滴度),是第几代感染者,肺部CT提示累及是否超过两个肺叶,以及孕妇是否高龄或合并基础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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