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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大增需妥善处置 守好疫情防控最后防线

2020年02月18日 浏览量: 评论(0) 来源: 科技日报 作者: 李 禾
摘要:医疗废物在收集、贮存、转运、处置过程中,应该按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求,加强对医疗废物和相关设施的消毒,以及操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和日常体温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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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记着“医疗废物”字样的医疗废物收运桶新华社记者 张晓龙摄

医疗废物在收集、贮存、转运、处置过程中,应该按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求,加强对医疗废物和相关设施的消毒,以及操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和日常体温监测工作。

医疗废物所含的致病细菌以及病毒是普通生活垃圾的几百倍甚至上千倍,一旦处理不当就可能影响环境和公众健康。随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持续发展,医护人员使用后的口罩、防护服、护目镜等医疗废弃物数量也大幅增长。

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技术指南》),要求建立新冠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资源清单,规范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活动,严防死守疫情的最后一道关卡。

同济大学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学院教授杜欢政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专访时表示,要根据全过程监管的要求,确保及时、高效、无害化处置肺炎疫情医疗废物,避免二次传染的风险;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和处置人员也同样有接触新冠病毒的风险。

医疗废物数量大增 各地处置能力有所提高

按照武汉市卫健委数据,武汉有10万名事业编制的执业医师和护理人员,他们每4到6个小时就需要更换一次口罩,一天需要使用60万只N95口罩和10万套防护服。

据统计,一名医护人员在进入隔离区时,需要戴上2层口罩、2层手套、一个护目镜,穿上两件隔离服、一件防护服,而这些装备使用后都将成为具有“感染性”的医疗废物。

而湖北以外的区域,除了医护人员产生的医疗废物之外,还把目前暂留当地的疫区人员产生的废物,也当作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广东湛江的一家医疗废物处理企业负责人说:“医疗废物主要来自4个方面,定点医院收治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人、疑似病人、常规病人以及目前暂留在湛江市的湖北人。除常规病人产生的一般废物外,其他废弃物都属于感染性医疗废物。”

在这个特殊时期,感染性医疗废物数量大幅增长,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也在全力以赴,以满足当前的处理处置需求。

目前,湖北省具备的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由180吨/天提高到373.3吨/天;武汉市由50吨/天提高到100.5吨/天,处置能力较疫情发生前翻了一番。而在疫情重区,例如湖北省襄阳市,其生态环境系统建立起了信息联络机制,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处置情况每日上报。全市14家发热门诊定点医院全部医疗废物做到“日产日清”,其他医疗单位医疗废物做到48小时安全处置。

数据显示,黑龙江省13个市(地)运行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17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133.5吨/天,负荷率为35%—48%;山西省11个城市正常运行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15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129.8吨/天。

全过程规范管理 确保效果前提下可因地制宜

“生态环境部提出,新冠肺炎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适宜采用高温焚烧方式处置,也可以采用高温蒸汽消毒、微波消毒、化学消毒等非焚烧方式处置,并确保处置效果。当前,各地的医疗废物处理方式基本是高温焚烧,完全能够做到安全、有效处理处置。”杜欢政说。

《技术指南》提出,在确保处置效果的前提下,各地因地制宜,可以选择可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工业炉窑等设施应急处置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实行定点管理。生态环境部门还要为医疗机构自行采用可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应急处置肺炎疫情医疗废物提供便利,豁免其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

杜欢政说,焚烧是新冠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处理的最后一环,同时还要注意收集、分类、运输、暂存等全过程的规范管理。

比如《技术指南》要求,新冠肺炎疫情防治过程中产生的感染性医疗废物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包装,放置于指定周转桶(箱)或一次性专用包装容器中,包装表面应印刷或粘贴红色“感染性废物”标识等。其暂时贮存场所实行专场存放、专人管理,暂存时间不超过24小时。转运必须使用专用医疗废物运输车辆,运输路线尽量避开人口稠密地区,运输时间避开上下班高峰期,不与其他医疗废物混装、混运,建立详细台账等。

杜欢政提醒,目前各地医院除了医护人员外,医院里的清洁人员也有可能会接触到这些感染性医疗废物,需要进行安全防护。

他说:“医疗废物在收集、贮存、转运、处置过程中,应该按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求,加强对医疗废物和相关设施的消毒,以及操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和日常体温监测工作。在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安排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一线操作人员集中居住、统一管理,尽可能保证后端处理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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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污水处理关 切断病毒“粪口传播”途径

国家卫健委组织专家研究发现,在部分省份报告的确诊病例中,粪便标本检测到新冠病毒核酸阳性。这意味着新冠肺炎存在“粪口传播”的可能性。切断粪口传播的一个重要方法,就是对疫情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进行安全处置。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员冯录召表示,所谓“粪口传播”,指的是被患者粪便等污染的食品、水,进入人体消化道而造成感染。“病从口入”就是粪口传播的通俗说法。会粪口传播的传染病并不少见,比如手足口病、霍乱等。尽管从目前情况看,新冠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是经过呼吸道飞沫传播、接触传播,还不能确定能否通过进食被病毒污染的食物或水,引起感染或传播,但是当前防控工作已经充分考虑了粪口传播途径的风险。

以备受瞩目的武汉火神山医院和雷神山医院为例,两家医院都会对污水进行严格的两次消毒处理。为了避免污水暴露在空气中,医院会第一时间将污水收集到密闭储罐,然后进行二级强化消毒、二级生化处理等工艺处理,达标后再排入市政管网。为了以防万一,火神山医院还配备了“一用一备”两组污水处理系统。如果一组系统发生故障或进行检修,仍有一组系统可用,从而实现双保险。

此外,在疫情较轻的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接纳医疗污水的城镇污水处理机构也提前做好了应对准备。

例如,疫情相对较轻的贵州省,据贵州省环境应急专家胡文研究员介绍,用于集中救治确诊病人的贵阳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将军山院区,“废水从排出到处理合格,要经过预消毒、化粪池、调节池等7道严格的工序,经系统检测合格后才能排出。并在污水处理站前面增加了预消毒,后面加了次氯酸钠消毒,最后又加上紫外线消毒环节。在次氯酸钠消毒池内,设计的停留时间是3.5个小时,比平时增加了一倍还多。为的就是确保杀死细菌和病毒后才能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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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农村医疗污水处置能力不足问题也暴露出来。

生态环境部日前发布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农村医疗污水处置的监管力度、禁止医疗污水进入农田灌溉渠道、防范医疗污水污染饮用水源、加大重点场所监督检查力度、做好信息发布共享。

中华预防医学农村饮水与环境卫生专业委员会研究员张琦表示,目前要严防疫情从城市向农村蔓延。由于农村居民缺乏相关卫生知识、个人卫生行为不足等原因,农村地区的病毒“粪口传播”风险比城市高。对于农村社区小型污水处理设施、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特定对象、场所需要采取适宜的消毒和卫生管理措施。

本报记者 李 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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