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发布专栏
【江苏】加速实验动物工作单位复工复产 高质量完成第一批行政许可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省科技厅按照《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实验动物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通过“不见面审批”的方式,对以电话、微信、QQ、快递等方式申请实验动物许可证的单位,进行了最贴心的指导、最快速的受理、最“科技”的审核,高质量完成了18家单位29份实验动物行政许可证的新申请、延续、变更和注销的审批程序,为实验动物工作单位依法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一是以网络视频审核代替现场考核。组织5位专家对南京诺尔曼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的6个实验动物设施进行了网络视频审核。视频审核前,省科技厅通过微信群广泛征求有关专家的意见,提前向专家公开相关申请材料,并对相关申请单位进行了模拟辅导。视频审核中,专家们参照现场考核要求,通过手机视频对有关重要场所、重要设备进行“监管”,通过语音连线对有关重点人员、重要制度进行质询和答辩。
二是参照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简化延续申请。江苏鼎泰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申请10份许可证延续。鉴于申请单位均承诺相关实验动物设施没有实质性变化,符合延续申请的条件,省科技厅参照科技部《自贸区实验动物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有关要求,采用简化程序对5家单位延续申请及时予以办理。
三是“马上办理”相关变更和注销申请。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等4家单位申请变更6份实验动物许可证的法定代表人、设施地址等登记信息,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申请注销7份许可证,经形式审查后作为即办件立即办理。
做好疫情防控,推动科学有序复工复产是当前实验动物工作的头等大事。疫情防控期间,省科技厅原则上不组织相关现场监督检查,同时明确要求相关单位坚守诚信底线,自觉遵守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实验动物许可证前,不得开展实验动物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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