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残疾人服务机构恢复服务秩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
2020年03月09日
来源: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作者:
摘要:为切实做好我省残疾人服务机构恢复服务秩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28号)、《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4号)、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托养、就业等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试行第二版)》(粤防疫指办明电〔2020〕42号)、《关于做好隔离的残疾人和亲属隔离的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函〔2020〕20号)要求,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我们组织编制了《广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恢复服务秩序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广东省残疾人辅助适配机构恢复服务秩序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广东省残疾人寄宿型托养服务机构恢复服务秩序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广东省残疾人社区康园中心恢复服务秩序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广东省盲人按摩机构复工复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粤卫疾控函〔2020〕54号
各地级以上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省残疾人联合会:
为切实做好我省残疾人服务机构恢复服务秩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28号)、《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4号)、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托养、就业等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试行第二版)》(粤防疫指办明电〔2020〕42号)、《关于做好隔离的残疾人和亲属隔离的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函〔2020〕20号)要求,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我们组织编制了《广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恢复服务秩序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广东省残疾人辅助适配机构恢复服务秩序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广东省残疾人寄宿型托养服务机构恢复服务秩序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广东省残疾人社区康园中心恢复服务秩序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广东省盲人按摩机构复工复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
(代 章)
2020年3月7日
附件:
1广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恢复服务秩序疫情防控工作指引docx.pdf
2广东省残疾人辅具适配机构恢复服务秩序疫情防控工作指引docx.pdf
3广东省残疾人寄宿型托养服务机构恢复服务秩序疫情防控工作指引docx.pdf
4广东省残疾人社区康园中心恢复服务秩序疫情防控工作指引docx.pdf
5广东省盲人按摩机构复工复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docx.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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