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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广州元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实验动物许可事项的公告

2020年05月14日 浏览量: 评论(0) 来源: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责任编辑:admin
摘要:根据《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广州元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实验动物许可申请事项进行了评审。按照书面审查及专家评审意见并经研究,现将有关行政许可决定事项进行公告。

粤科公告〔2020〕12号

根据《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广州元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实验动物许可申请事项进行了评审。按照书面审查及专家评审意见并经研究,现将有关行政许可决定事项公告如下。


一、准予以下实验动物使用许可(新申请)

(一)单位名称:广州元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涯锋。

设施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瑞泰路2号自编(1)栋C栋厂房第5层。

适用范围:普通环境(猴,350㎡)。

许可证号:SYXK(粤)2020-0221。

有效期:2020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6日。

(二)单位名称:珠海市丽珠微球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阳刚。

设施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

适用范围:屏障环境[大鼠、小鼠,动物楼一楼(北向)509㎡]。

许可证号:SYXK(粤)2020-0222。

有效期:2020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6日。

(三)单位名称:东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法定代表人:李洁。

设施地址: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芪街7号。

适用范围:普通环境(豚鼠、兔,动物楼一层486㎡);屏障环境(大鼠、小鼠、豚鼠,动物楼二层467㎡)。

许可证号:SYXK(粤)2020-0223。

有效期:2020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6日。

(四)单位名称:香港理工大学深圳研究院。

法定代表人:卢丽华。

设施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粤兴一道18号香港理工大学产学研大楼。

适用范围:普通环境(豚鼠、兔,7楼86㎡);屏障环境(大鼠、小鼠,7楼319㎡)。

许可证号:SYXK(粤)2020-0224。

有效期:2020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6日。

(五)单位名称:慕恩(广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先芝。

设施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开源大道11号B5栋3层。

适用范围:屏障环境(小鼠,127㎡)。

许可证号:SYXK(粤)2020-0225。

有效期:2020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6日。

二、准予以下实验动物使用许可(变更)

(一)单位名称: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广东省职业卫生检测中心)。

法定代表人:瞿红鹰。

设施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海康街68号。

适用范围:普通环境(豚鼠、兔,12楼225㎡);屏障环境(大鼠、小鼠、豚鼠、兔,1楼620㎡)。

许可证号:SYXK(粤)2019-0048。

有效期:2020年5月7日至2024年12月25日。

变更情形:适用范围变更。

适用范围变更前:屏障环境(大鼠、小鼠、豚鼠、兔,1楼620㎡)。

适用范围变更后:普通环境(豚鼠、兔,12楼225㎡);屏障环境(大鼠、小鼠、豚鼠、兔,1楼620㎡)。

(二)单位名称:银蛇(广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小青。

设施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创启路63号创智29号楼。

适用范围:普通环境(犬、小型猪,二楼、三楼362㎡)。

许可证号:SYXK(粤)2019-0214。

有效期:2020年5月7日至2024年11月21日。

变更情形:法定代表人变更。

法定代表人变更前:谢贤洪。

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吴小青。

(三)单位名称: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法定代表人:徐晓。

设施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

适用范围:普通环境(豚鼠、兔,动物楼二楼360㎡);屏障环境(大鼠、小鼠、豚鼠,动物楼二楼350㎡)。

许可证号:SYXK(粤)2018-0005。

有效期:2020年5月7日至2023年12月13日。

变更情形:法定代表人变更。

法定代表人变更前:唐阳刚。

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徐晓。

对以上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事项准予行政许可,并向相关单位送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及颁发相应的行政许可证,适时对相关单位所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对以“线上评审”方式开展专家评审工作的相关单位,将以纳入监督检查计划的方式,加强监管。

请准予许可的相关单位按规定认真做好实验动物管理和公共卫生安全工作,届时对我厅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予以配合。

三、不予以下实验动物使用许可(新申请)

(一)单位名称:汕头大学医学院。

法定代表人:谭学瑞。

设施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汕头大学▪香港大学联合病毒学研究所科研楼北。

适用范围:屏障环境[大鼠、小鼠、豚鼠、兔、猴、小型猪、鸡(隔离器),三楼754㎡]

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粤实许不准字﹝2020﹞1号。

对以上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事项不予行政许可,并向该单位送达相应的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特此公告。

广东省科技厅

2020年5月9日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29940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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