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通知
2020年06月01日
来源: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责任编辑:admin
摘要:根据《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实验动物环境设施检测和验收组现场审查验收,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申请条件,准予发放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许可证自颁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实验动物环境设施检测和验收组现场审查验收,你单位符合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申请条件,准予发放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许可证自颁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
请你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操作规程,强化实验动物质量和使用环境设施控制,加强许可证管理。
附件:实验动物许可证发放单位信息表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月26日
抄送:科技部基础司,省发展改革委,省药监局,省市场监管局。
附件
实验动物许可证发放单位信息表
许可证号 |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设施地址 | 适用范围 | 设施面积 | 有效期限 | |
SYXK(皖)2020—003 |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何宏满 | 安徽省无为市通江大道188号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动物实验室 | 普通环境 | 使用动物品种:普通级豚鼠、兔、猫 主要动物实验科目:热原检查、溶血检查、皮内刺激检查、皮肤致敏检查、降压物质检查、过敏反应检查 | 516平方米 | 2020年5月26日—2025年5月25日 |
屏障环境 | 使用动物品种:清洁级小鼠 主要动物实验科目:异常毒性检查、急性全身毒性检查 | 97平方米 |
(注:SCXK为生产许可证简称,SYXK为使用许可证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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