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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关于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0年06月23日 浏览量: 评论(0) 来源: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 作者: 责任编辑:admin
摘要:针对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出现的新情况,为做好与新发地批发市场有关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现要求全市实验动物及相关产品的生产和使用单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各有关单位: 


针对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出现的新情况,为做好与新发地批发市场有关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现要求全市实验动物及相关产品的生产和使用单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各单位实验动物机构对所有工作人员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2020年5月30日(含)以来到过北京新发地农贸批发市场或与市场销售人员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应立即向所居住社区和本单位报告,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不在社区居住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向单位所在地社区报告,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二、各单位不得安排相关人员自报告之日起14天内到岗上班,并督促其与共同生活居住人员落实居家观察等各项防疫义务。 


三、各单位如出现确诊病例或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应及时报告动管办,并主动切断与其他实验动物机构的联系,配合防疫部门做好医学隔离观察工作。 


四、各单位要按照各区最新的防控要求,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进入实验动物设施的人员要加强体温检测;按照实验动物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继续做好实验动物的安全生产工作,发挥好实验动物在科研中的支撑作用,为抗病毒药物、检测试剂、疫苗研发提供服务。 



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关于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pdf


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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