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关于发放旌德县皖南弥猴驯养繁殖专业合作社许可证的通知
2020年07月21日
来源: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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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根据《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实验动物质量检测、环境设施检测和验收组现场审查验收,旌德县皖南弥猴驯养繁殖专业合作社符合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申请条件,准予发放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许可证自颁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
关于发放旌德县皖南弥猴驯养繁殖专业合作社许可证的通知
旌德县皖南弥猴驯养繁殖专业合作社:
根据《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实验动物质量检测、环境设施检测和验收组现场审查验收,你单位符合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申请条件,准予发放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许可证自颁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
请你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操作规程,强化实验动物质量和使用环境设施控制,加强许可证管理。
附件:实验动物许可证发放单位信息表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7月7日
抄送:科技部基础司,省发展改革委,省药监局,省市场监管局。
附件
实验动物许可证发放单位信息表
许可证号 |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设施地址 | 适用范围 | 设施面积 | 有效期限 | |
SCXK(皖)2020—001 | 旌德县皖南弥猴驯养繁殖专业合作社 | 高根发 | 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华丰村 | 普通环境 | 普通级猕猴 | 6000平方米 | 2020年7月7日—2025年7月6日 |
(注:SCXK为生产许可证简称,SYXK为使用许可证简称)
附件:SC001皖科基奖秘〔2020〕196号 关于发放旌德皖南弥猴生产许可证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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