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单位实验动物许可事项的公告

2020年09月04日 浏览量: 评论(0) 来源: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责任编辑:yjcadmin
摘要:根据《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单位的实验动物许可申请事项进行了评审。按照书面审查及现场评审意见并经研究,现将有关行政许可决定事项进行公告。

粤科公告〔2020〕26号

根据《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单位的实验动物许可申请事项进行了评审。按照书面审查及现场评审意见并经研究,现将有关行政许可决定事项公告如下。

一、准予以下实验动物使用许可(新申请)

(一)单位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法定代表人:肖海鹏。

设施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74号何母刘太夫人实验楼。

适用范围:隔离环境[小鼠(隔离器),十六楼]。

许可证号:SYXK(粤)2020-0233。

有效期:2020年8月31日至2025年8月30日。

(二)单位名称:汕头大学医学院。

法定代表人:谭学瑞。

设施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汕头大学▪香港大学联合病毒学研究所科研楼北。

适用范围:屏障环境(小鼠、猴、小型猪,三楼754㎡);不包括开展病原体感染、化学染毒和放射性等特殊规管实验活动的许可。

许可证号:SYXK(粤)2020-0234。

有效期:2020年8月31日至2025年8月30日。

(三)单位名称: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法定代表人:郝志峰。

设施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广云路33号(农学实验室)。

适用范围:普通环境(豚鼠、兔、犬、猴、小型猪,250㎡)。

许可证号:SYXK(粤)2020-0235。

有效期:2020年8月31日至2025年8月30日。

二、准予以下实验动物使用许可(变更)

(一)单位名称:珠海百试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小江。

设施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西路628号珠海国际健康港12号厂房。

适用范围:普通环境(豚鼠、兔、犬、猴、小型猪,1楼B区634㎡;豚鼠、兔,2楼B区224㎡);屏障环境(大鼠、小鼠、豚鼠、兔,2楼B区607㎡、3楼B区896㎡)。

许可证号:SYXK(粤)2020-0229。

有效期:2020年8月31日至2025年7月16日。

变更情形:适用范围变更。

适用范围变更前:普通环境(豚鼠、兔,2楼B区224㎡;犬、猴、小型猪,1楼B区634㎡);屏障环境(大鼠、小鼠、豚鼠、兔,2楼B区607㎡)。

适用范围变更后:普通环境(豚鼠、兔、犬、猴、小型猪,1楼B区634㎡;豚鼠、兔,2楼B区224㎡);屏障环境(大鼠、小鼠、豚鼠、兔,2楼B区607㎡、3楼B区896㎡)。

(二)单位名称:华南理工大学。

法定代表人:高松。

设施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外环东路382号(教学区)。

适用范围:普通环境(豚鼠、兔、犬,B6栋负一楼420㎡)。

许可证号:SYXK(粤)2017-0180。

有效期:2020年8月31日至2022年11月15日。

变更情形:

1、法定代表人变更。

法定代表人变更前:王迎军。

法定代表人变更后:高松。

2、适用范围变更。

适用范围变更前:普通环境(犬、猴,B6栋负一楼303㎡)。

适用范围变更后:普通环境(豚鼠、兔、犬,B6栋负一楼420㎡)。

(三)单位名称:清远市人民医院。

法定代表人:林学壬。

设施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B24号区。

适用范围:屏障环境(大鼠、小鼠、豚鼠、兔,5号楼三楼650㎡)。

许可证号:SYXK(粤)2019-0206。

有效期:2020年8月31日至2024年7月15日。

变更情形:法定代表人变更。

法定代表人变更前:周海波。

法定代表人变更后:林学壬。

(四)单位名称:广州市微生物研究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枫耿。

设施地址:广州市萝岗区尖塔山路1号。

适用范围:普通环境(豚鼠,兔,J1栋一楼54㎡);屏障环境(大鼠、小鼠,J1栋一楼100㎡)。

许可证号:SYXK(粤)2018-0194。

有效期:2020年8月31日至2023年12月10日。

变更情形:单位名称变更。

单位名称变更前:广州市微生物研究所。

单位名称变更后:广州市微生物研究所有限公司。

三、准予以下实验动物生产许可(变更)

(一)单位名称:珠海百试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小江。

设施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西路628号珠海国际健康港12号厂房。

适用范围:SPF级(大鼠、小鼠,2楼A区932㎡、3楼A区934㎡、4楼A区1707㎡;小鼠,4楼B区945㎡)。

许可证号:SCXK(粤)2020-0051。

有效期:2020年8月31日至2025年7月16日。

变更情形:适用范围变更。

适用范围变更前:SPF级(大鼠、小鼠,4楼A区1707㎡)。

适用范围变更后:SPF级(大鼠、小鼠,2楼A区932㎡、3楼A区934㎡、4楼A区1707㎡;小鼠,4楼B区945㎡)。

对以上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事项准予行政许可,并向相关单位送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及颁发相应的行政许可证,适时对相关单位所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请准予许可的相关单位按规定认真做好实验动物管理和公共卫生安全工作,届时对我厅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予以配合。

特此公告。

  省科技厅

  2020年9月1日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3077862.html

对不起,暂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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