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关于发放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人工智能研究院(安徽省人工智能实验室)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通知
2020年10月19日
来源: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责任编辑:admin
摘要:根据《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实验动物环境设施检测和验收组现场审查验收,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人工智能 研究院(安徽省人工智能实验室)符合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申请条件,准予发放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许可证自颁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
根据《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实验动物环境设施检测和验收组现场审查验收,你单位符合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申请条件,准予发放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许可证自颁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
请你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操作规程,强化实验动物质量和使用环境设施控制,加强许可证管理。
附件:实验动物许可证发放单位信息表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9月19日
抄送:科技部基础司,省发展改革委,省药监局,省市场监管局。
附件
实验动物许可证发放单位信息表
许可证号 |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设施地址 | 适用范围 | 设施面积 | 有效期限 | |
SYXK(皖)2020—006 |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人工智能研究院(安徽省人工智能实验室) | 吴枫 | 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089号中科大先研院慧生楼11层 | 普通环境 | 使用动物品种:普通级猴 主要动物实验科目:免疫学、药效学、肿瘤生物学、神经行为学实验等 | 200平方米 | 2020年9月19日—2025年9月18日 |
屏障环境 | 使用动物品种:SPF级小鼠、大鼠 主要动物实验科目:免疫学、药效学、肿瘤生物学、神经行为学实验等 | 7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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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SCXK为生产许可证简称,SYXK为使用许可证简称)
皖科基奖秘〔2020〕关于发放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人工智能研究院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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