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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动物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动物模型制备指南》国家标准指导性技术文件正式发布

2020年12月21日 浏览量: 评论(0) 来源:全国实验动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作者: 责任编辑:admin
摘要:《实验动物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动物模型制备指南》(标准号:20201828-Z-469)国家标准指导性技术文件已于近日正式发布,并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实验动物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动物模型制备指南》(标准号:20201828-Z-469)国家标准指导性技术文件已于近日正式发布,并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COVID-19动物模型是用SARS-CoV-2病毒株人工感染动物,使其能够模拟COVID-19的临床表现、发病过程、病理生理学变化、免疫学反应等特征的疾病动物。
本文件分别从易感性动物、代表性病原、疾病再现最大化/规范化和生物安全等方面强调了模型制备原则。从动物选择、病原准备、感染途径、感染剂量、感染环境以及检测方法等方面给出了模型制备方法建议。从临床症状、抗原抗体检测、病理学检查等方面给出了模型评价指标。
2020年1月28日,秦川教授在WHO会议介绍了本文件中动物模型研制方法和评价的标准,被各国世界各国陆续采用,为世界各国的新冠肺炎实验研究和疫苗药物研发做出了贡献。
按照本文件制备的动物模型已经成功完成了新型冠状病毒传播途径的研究、120多种药物筛选和39种疫苗的评价,与本文件对应的科研文章发表在Nature杂志。
本文件制定遵照科学性原则、动物福利原则、经济性原则和安全性性原则,避免重复和无效的实验动物模型制备和发生危害生物安全和公共安全的事件。由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实验动物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联合编制,归口单位为全国实验动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1)。
与本文件配套的团体标准《实验动物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动物模型制备技术规范》(标准号:T/CALAS 98-2020)规定了模型制备过程各环节的技术操作规范,已于2020年12月1日由中国实验动物学会正式发布,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

关于标准更多消息请联系全国实验动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邮箱:sdbmsc@cnilas.org
电话: 010-87953252  010-67767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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