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杭州师范大学等单位实验动物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浙江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省科技厅受理并审查了杭州师范大学等单位的实验动物许可证申请事项,符合准予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现公告如下。
1. 单位名称:杭州师范大学
法定代表人:尚永丰
设施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杭州师范大学慎园13号楼
许可适用范围:屏障环境:大鼠、小鼠、沙鼠、地鼠(二楼1300平方米、三楼1000平方米)普通环境:豚鼠、兔、犬、猪、猴(一楼640平方米)
许可证号:SYXK(浙)2020-0026
有效期:2020年12月14日-2025年12月13日。
2. 单位名称:杭州师范大学
法定代表人:尚永丰
设施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学林街16号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实验动物中心
许可适用范围:屏障环境:大鼠、小鼠(三楼西区400平方米)普通环境:豚鼠、兔、犬、猪、猴(一楼西区500平方米)
许可证号:SYXK(浙)2020-0027
有效期:2016年8月22日-2021年8月22日。
3. 单位名称:浙江大学
法定代表人:吴朝晖
设施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药物安全评价研究中心
许可适用范围:屏障环境:大鼠、小鼠、豚鼠(二楼1000平方米)普通环境:兔、犬、猴(一楼1000平方米)
许可证号:SYXK(浙)2020-0028
有效期:2020年12月24日-2025年12月23日。
4. 单位名称: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法定代表人:沈黎新
设施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学林街16号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实验动物中心
许可适用范围:普通环境:兔、犬、猪、豚鼠(二楼西区380平方米)
许可证号:SYXK(浙)2020-0029
有效期:2020年12月24日-2025年12月23日。
特此公告。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