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饲养管理
一、设施环境
(1)犬类实验动物繁育生产场地和建筑必须符合GB 14925-2010标准。其中规定了环境条件和饲养面积等基本要求。
(2)犬类实验动物主要为普通级,一般采用开放式饲养,可采用离地笼养和落地饲养方式。①采用离地笼养的,饲养笼宜采用不锈钢材料,笼具宽应为成年犬长度的1.2倍以上,高不少于成年犬只站立的高度,笼底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可饲养2~3只幼犬和2只成年犬。②采用落地放养的,应考虑足够的运动空间,最好建设带运动场的饲养场地,每间饲养室分内外室,内室为生活室,外室为运动场,饲养室宽度不小于1.5m,内室面积不小于2.5平方米,运动场不小于4平方米。可饲养2~4只成年犬或1窝幼犬。③饲养室应有防虫、防野生动物等措施。
(3)犬为群体性动物,除特殊要求外,饲养时应最少有2只以上。
(4)在饲养时,应考虑到动物福利和环境丰富原则,为犬只放置玩具,犬玩具可采用经处理的大型动物的胫骨或市售仿骨头犬玩具,玩具应无毒和便于消毒。
二、饲料、饮水、垫料
1.饲料
(1)犬饲料营养标准应符合GB 14924.7标准,卫生标准符合GB 14924.2-2001标准,生产、包装、储存、运输等符合GB/T 14924.1-2001标准。
(2)动物性原料应占60%以上。
(3)加工成膨化颗粒饲料,其直径不要大于1cm,在可控制温度和湿度、防虫、防野生动物的专用仓库中储存,储存期不得超过3个月。
(4)饲料生产单位应对每批原料和成品饲料抽样检测,检测应符合GB 14924.7。
2.饮水
普通级犬的饮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GB 5749-2006标准,生活饮用水经过滤后可直接供犬只饮用。
3.垫料
产房和地面养殖时,使用的垫料应无味、无毒、无粉尘和吸水性好,且符合相关规定或所在地区的地方标准。
三、饲养操作与日常管理
(1)各饲养室由专职饲养员负责;所有进入饲养室的人员必须更换专用的工作服和鞋、帽、耳塞和手套等,并定时清洗和消毒;禁止将与饲养管理无关的物品带入饲养室;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兽医。
(2)在各饲养室中设置专用的饲喂和清洁用具,禁止未经消毒的用具在各个饲养室间串换使用。
(3)每周用0.1%新洁尔灭或其他消毒药清洗食盆,再用清水冲洗干净后使用。
(4)每天冲洗1次饲养室和饲养笼,每周消毒1次。
(5)饲养室门口的缓冲区、门窗、墙壁和犬舍周围每月清洁和消毒1次。
(6)保证所有犬只有充足的饲料和饮用水。
(7)距预产期10天的怀孕犬应单独饲养并注意保暖,育成犬雌雄分开饲养。
(8)冬春季日温低于20℃时,做好孕犬、哺乳犬、3月龄仔犬及病弱犬的保温工作。
(9)每月驱除体内外寄生虫1次。
(10)定期修剪指甲、洗耳和洗牙等护理,修剪指甲时防止伤及肉质部,只能将角质部剪下,如伤及肉质部,则用乙醇或碘酒消毒,以防感染。
(11)设立种犬和生产记录卡。
四、预防接种
(1)犬只出生后应根据现有疫苗资源和饲养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免疫程序,通常28天后进行第1次犬细小病毒和犬温热二联苗的注射,随后按照免疫程序进行犬细小病毒、犬温热、犬肝炎、副流感等多联疫苗的预防接种,并每间隔21天进行加强接种。
(2)出生后90天进行狂犬疫苗的接种。
(3)犬只腹泻、患病、体温异常时,应暂缓接种。
(4)严格按疫苗使用标准操作规程进行运输、储存和使用。
五、兽医护理
1.分娩护理
1)预产
怀孕犬到58天时为预产期,应注意其食欲和行为等,临产时母犬食欲不振或坐卧不安,分娩多在夜间,每只仔犬出生间隔时间为30~60min,分娩室应保持20~28℃。
2)接产
仔犬出生后,如胎膜未破裂,接产人员应及时撕破胎膜,同时清除仔犬口腔及呼吸道的黏液、羊水,防止其窒息,并用毛巾擦干犬体。有些母犬不会咬断脐带,接产人员应把脐带中的血反复向仔犬腹部方向挤压,在距腹部2~3cm处剪断,断处用线结扎,并用5%碘酊消毒。
3)助产
母犬产仔间隔时间越长,仔犬就越不健康,早期死亡的危险性就越大。当母犬分娩时出现烦躁、极度紧张、仔犬出生期间超过2h以上等症状时,可初步判断为难产,此时应分析原因,由兽医或经培训授权的技术人员进行处理。属产力不足的,可肌注催产素;属胎位不正的,可及时纠正胎位;属胎儿过大、产道异常的或药物催产无效时进行剖宫产手术。手术操作应由兽医完成,手术操作程序和使用的物品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4)假死的仔犬救治
助产人员用双手握住仔犬的头部与身躯,仔犬头朝下,然后甩出口、鼻腔内的积液,手有节律地压迫胸腹部,促使羊水从气管内排出,必要时做人工呼吸,同时用毛巾擦拭仔犬的黏液,促进血液循环。如抢救3~5min仔犬仍无呼吸,证明已经死亡。
5)称重和记录
称重每头初生仔犬的体重。记录产仔时间、产仔数、性别、体重、助产情况、先天发育不良及遗传缺陷等。
6)初乳
母犬分娩7天内分泌的乳汁称为初乳。如果仔犬出生6~8h仍未吃到初乳,就会变得软弱无力,甚至死亡。
7)代哺代乳
生产仔犬过多、母犬奶水不足或经剖宫产的仔犬,可选择代哺代乳。选择泌乳力强、性情温驯、母性好的母犬作为代乳母犬;两只母犬的产仔日期应相近;仔犬代乳前应尽量让其吃上生母的初乳。用代乳母犬的尿液、乳汁喷涂仔犬,或把代乳仔犬和原窝仔犬放置一起,经1h后气味一致再哺乳。注意有些母犬嗅觉灵敏,容易闻出寄养仔犬而拒绝哺乳,甚至咬伤、咬死寄养仔犬,一旦发现立即制止,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8)人工哺乳
由专人负责人工哺乳。操作要求见本章第三节中动物净化技术的有关内容。
9)其他
母犬分娩时禁止围观或陌生人接近,以免惊吓母犬而发生咬仔、吃仔等行为。
2.外伤的处理
(1)犬只因争斗发生咬伤或被笼具夹伤等外伤,应立即施救,轻微的给予清创、消毒、包扎和对症治疗并单独饲养,比较严重的,隔离治疗。
(2)创伤严重无治疗价值的给予安乐死。
六、废物处理
1.粪便和废水处理
(1)大规模饲养繁殖场必须建设污水处理系统,冲洗犬舍产生的污水经处理后达到GB 18918排放标准后再排放,固体物可作为农作物、果树等的肥料。
(2)小规模饲养设施,应建设大容量三级化粪池并定期清理,或使用污水处理机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系统。
2.动物尸体处理
(1)应有存放动物尸体的-18℃以下的专用冰柜。
(2)动物尸体用塑料袋密封好,贴上标签,放入冰柜并做好记录。带血液、组织的医疗垃圾密封存放在冰箱中。
(3)所有动物尸体和动物脏器必须与其他废弃物分开并集中收集好,不能与其他废弃物混放。
(4)当动物尸体收集到一定数量时,交有资质的卫生处理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保留交接记录。
3.医疗垃圾处理
注射器、输液器针头、金属和玻璃制品等硬物用专用收集桶存放;药棉、手套等用双层塑料袋存放;垫料回收到饲料袋中,扎紧袋口;保存在专门的区域,并送当地医疗垃圾处理厂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