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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实验动物管理实施细则》(已废止和失效)

2009年02月04日 浏览量: 评论(0) 来源:卫生部 作者: 责任编辑:lascn
摘要:《医学实验动物管理实施细则》于2002年5月8日废止和失效。 《医学实验动物管理实施细则》发布日期、机关、令号:1998年1月25日,卫生部,55号 说明:已被科技部、卫生部、教育部、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解放军总后卫生部2001年12月5日联合发布的《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代替。

《医学实验动物管理实施细则》(已废止和失效)

《医学实验动物管理实施细则》发布日期、机关、令号:1998年1月25日,卫生部,55号

说明:已被科技部、卫生部、教育部、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解放军总后卫生部2001年12月5日联合发布的《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代替。

详见:卫生部决定废止和失效的卫生部令目录

附件:《医学实验动物管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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