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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实验中的要求

2012年12月21日 浏览量: 评论(0) 来源:易生物 作者: 责任编辑:test

      (一)实验中对动物的限制

     限制是指在实验过程中(包括检查、收集标本、给药、治疗或实验操作等),用手或工具限制动物活动的过程。使用的工具设计应合理,不仅考虑实验的便利,更要考虑减少动物的不适和伤害。尽量缩短限制时间以达到实验目的为基准。在限制实验过程中,发生动物的损伤或严重的行为改变时,应暂停或禁止限制,并给予处理或治疗。限制时要保证实验人员和周围人员的安全。

     (二)实验操作

     实验需要对动物进行手术时,如对动物产生较大的损害,一定要使用适当的镇静、镇痛或麻醉方法,禁止不必要的重复操作。严格实验操作规程,防止发生血液/体液外溅和针刺伤,避免生物污染。实验人员在操作时也容易被血液/体液污染或被器械、针头刺伤,存在潜在生物污染的威胁,一定注意自我保护,佩戴好护目镜、口罩、手套,穿着专门的实验工作服装。实验完成后对手术后的动物、标本以及所用器具材料等必须按规定程序妥善处置。

     (三)饮食的限制

      实验用动物原则上要求随时饮食,如果一些实验需要限制动物食物或水时,应根据研究的目的保证动物存活所需的最低量。食物的限量应经过科学的论证、其限量的标准应容易操作,对于水分的限量摄入,要防止动物发生脱水,并要保持动物的膳食平衡。

    (四)实验废弃物和动物尸体的处理

     1.利器(包括针头、小刀、金属和玻璃等) 应直接弃置于设置有国际通用黑底黄色的生物危害标志(图9-1)的耐扎容器(专用利器盒)内。集中送具有资质的相关部门处理。

     2.血液和体液标本的处理 病原微生物、病原分离培养物的生化指标等检查的血液和体液,按照要求进行处理并检测。检测后的标本经121℃,30min高压灭菌处理。

     3.动物脏器组织的处理 动物器官组织,特别是用于病原微生物分离的组织应按照标准程序处理;用于病理切片的组织,须经过甲醛固定后进行切片。剩余的组织经121℃,30min高压灭菌处理。

    4.动物尸体的处理 实验完的动物尸体,取材后,暂时以专用塑料袋包装,于专用冰柜中冷冻,集中送具有资质的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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