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经被许可人申请,因设施停止使用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规定,现对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实验动物行政许可予以注销,公告如下。
单位名称: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注销许可证号:SYXK(皖)2020—005。
原设施地址:合肥市包河工业区包河大道与乌鲁木齐路交界处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药品检验与研究所九楼。
原适用范围:普通环境(普通级兔、豚鼠、猫)、屏障环境(清洁级或SPF级大鼠、小鼠、金黄地鼠、豚鼠)。
原有效期:2020年9月14日—2025年9月13日。
特此公告。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3月15日
抄送:科技部基础司,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