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下达 2023 年第一批广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粤市监标 准〔2023〕211 号),由广东省实验动物监测所牵头起草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实验动物管理规范》已纳入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按照《广东省标准化条例》的有关要求,现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实验动物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附件1)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或个人于2024年8月9日前将意见或建议填写在《广东省地方标准意见反馈表》(附件3),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所。
联系人及电话:徐凤姣,020-84106819
邮箱:xufengjiao713@163.com
附件:
广东省实验动物监测所
2024年7月8日
通知原件:广东省实验动物监测所关于征求广东省地方标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实验动物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