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审查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

来源:科技部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24日 浏览次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6号)和《国务院审改办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指导意见》(审改办发〔2015〕1号)精神,进一步理顺行政审批流程,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24号)、《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审查办法》(科技部令第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我部完成了《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审查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的编制(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布。

 

附件:《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审查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

 

 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     

2015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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