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动物饲料质量监测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08日 浏览次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1.目的
      建立实验动物饲料监测管理的规程,保证其符合营养标准以及影响实验结果的污染因素低于规定限度。
   2.内容
   2.1 实验动物饲料包括:兔全价颗粒饲料,犬全价颗粒饲料,经钴60照射灭菌的大鼠、小鼠、豚鼠全价颗粒饲料。
   2.2 每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实验动物饲料进行检验1次。
   2.2.1 检验项目:常规营养成分、氨基酸、维生素、矿物质和微量元素、化学污染物及微生物指标。
   2.2.2 检验标准:按GB14924.2-2001《实验动物配合饲料卫生标准》,GB14924.3-2010《实验动物配合饲料营养成分标准》。
   2.2.3 取样事项:应提前三天联系委托单位确定检验时间后,每种饲料用洁净包装袋随机取样1000g送委托单位进行检验。
   2.3 每季度中心微生物室对各种饲料的微生物学指标进行检验1次。
   2.3.1 检验项目:细菌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数、大肠菌群。
   2.3.2 检验标准:按GB14924.2-2001《实验动物配合饲料卫生标准》检验。SPF级的大、小鼠及豚鼠饲料经辐照灭菌处理,应为无菌。        
   2.3.3 取样事项:应提前三天通知微生物室确定检验时间后,用洁净包装袋随机取100g兔料、犬料样后送微生物室进行检验。辐照灭菌料(鼠料、豚鼠料)应在屏障区用无菌瓶各取100g送微生物室,在3个小时内进行检验,特殊情况下,先放2-8°冰箱,6小时内进行检验。
   2.4 检验报告交档案室存档。
   2.5 若饲料检测指标不达标,立即更换饲料,并通知饲料生产单位;若钴60辐照饲料微生物指标检测不合格,则立即启用高压灭菌柜对饲料进行灭菌处理,并通知生产单位,直到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