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为了规范实验动物的采购、运输与验收,制订此标准操作规程。
2. 内容:
2.1 采购
实验动物采购人员根据专题负责人提交的实验动物伦理审查/申购单的要求向具有"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的单位购买,并向供货单位索取有效的"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发票"。
2.2 运输
2.2.1动物运输由专人负责管理。
2.2.2运输包装符合安全和微生物等级控制要求,不同种(系)和等级的动物分开装运。
2.2.3实验动物运输车辆应先进行喷雾消毒,并将空调设备温度调控到20-26℃范围内。
2.2.4动物运到单位后,先对电梯进行喷雾消毒后,再将动物放入电梯,运送到动物检疫观察室。
2.3验收
2.3.1 动物引进的准备工作:
A 引进动物前应提前3 天告知动物设施的兽医,严禁私带动物入动物设施;
B 在动物进入前,用0.5%过氧乙酸溶液喷雾消毒室内空气、笼架等,至少通风24 小时;
C 确保动物到达前,在检疫室内准备相应数量的笼盒、水瓶、饲料、标签等;
2.3.2 动物接收步骤
A 动物购入后,采购人员通知兽医到动物接收室进行检查、验收。
B 检查动物外包装是否完好,符合订购要求。运输笼具的规格是否合适,每笼承载的动物数量是否影响动物质量。
C仔细观察每个笼具是否有明显的标识,且是否清楚;并核对所购动物的数量、种(系)、来源、年龄、性别、体重范围是否与实验方案相同。
D 用消毒液将SPF级动物外包装盒用低浓度消毒液擦拭或喷雾彻底消毒,每次只传一个包装盒,严禁多个包装盒堆积在一起消毒;SPF级动物验收合格后,通过传递窗传递至检疫间对其进行临床观察。
E 观察普通级动物外观初步判断动物的健康状况。健康动物体型紧凑,被毛柔顺,肌肉丰满,两眼有神,精神活泼,对外界刺激反应灵敏。验收合格后,转移至检疫间进行检疫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