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15年度上海市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实验动物公共平台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09日 浏览次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上海市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单位:

    根据《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实验动物许可证申领管理办法》,上海市科委将于1116日开展2015年度上海市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工作,现将年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20141231日前取得“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或“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单位

二、方式及要求:

年检采取书面检查的方式,需要被许可单位上报如下年度检查材料;

1.填写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申请表(年检申请表从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la-res.cn)

2.申请年检单位自201411月至201510月实验动物设施运行情况的总结报告

总结报告中应涵盖:2015年度实验动物设施完成了哪些重点工作;设施日常管理安全运行情况;年度实验动物生产(使用)的主要品种动物数量;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实验动物管理(福利)委员会活动情况(提供近2次委员会会议记录复印件);设施环境指标自我监控情况;实验动物质量自我监控情况;客观、全面评估设施、设备性能状态并作出自查评价结论;总结2015年度设施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方案(A4纸正反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3.“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或“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的副本原件

4.报告期内实验动物设施屏障环境“高压灭菌器使用记录”原件和普通环境“环境消毒记录”(原件)

5.报告期内实验动物设施屏障环境“三级空气过滤器”维护、保养记录原件和普通级实验动物“手术室、实验室的净化、消毒”记录(原件)

6.2015年度实验动物生产单位新引种证明(复印件)

 7.实验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签收单(原件)

注:各运行记录原件在年检结束后返还

三.年检时间安排:

120151116日—1204日,各单位递交年检材料

220151205日—1221日,办理年检手续

320151222日—1228日,公布年检结果,各单位领取许可证副本并退还运行记录原件

四.注意事项

1.年检申请表各栏目应如实填写,不得虚报和隐瞒。

2.年检递交材料是复印件的均应正反面复印。

3.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是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务必予以重视。未按时递交年检申请的单位,均做未通过年检处理。

五.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科路3577      

邮编:201203

联 系 人:赵                

联系电话:021-50339079 

二○一五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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