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波是指频率为300MHz~300GHz,相应波长为1m~1mm范围内的电磁波。如果微波设备使用不合理或缺乏必要的防护措施,对人体形成高强度的微波辐射,则会影响人体健康(分热效应和非热效应两种)。
微波防护的重点是合理设计与使用微波设备,设备泄漏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以下,对于易泄漏部位应设置明显的警告标记,设置安全保护装置。操作者应特别注重保护眼睛,可采用专门的防护用具和防护眼镜。使用大型微波设备时,为了保护人体,可穿戴微波防护服以及工作手套、鞋、袜等。
使用微波设备时,应评估是否需要安装局部排风装置。在微波炉内进行的任何加热或消化实验,均应详细规定其步骤。确保样品不会过热(微波炉加热物品的速度远快于常规的加热方法),内部压力不会过高,同时应保证样品容器或消化器内积聚的压力能安全消解。用于微波设备内的各种材料应符合设备商的要求;应定期检查是否存在因微波设备损坏、修改或密封材料失效而导致的潜在辐射泄漏危险,禁止未授权人员拆卸、维护相关设备;应警示存在微波之处和微波对心脏起搏器有影响,禁止配戴起搏器者接近有高功率微波及电磁波装置的场所。
工作场所微波辐射职业接触限值见表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