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条款
6.6 动物营养与卫生
6.6.1 应根据动物的种类和不同发育阶段保证其营养需求和均衡,以避免营养不良或营养过剩。饮食营养和卫生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理解要点
6.6.1 是对保证动物营养均衡的要求。
应根据动物的种类和不同发育阶段选择为其安排适宜的饮食,不能造成营养不良或营养过剩。除考虑动物种类的不同外,也要考虑到如无菌动物、免疫缺陷实验动物、基因工程修饰动物等的饮食需求。
我国关于实验动物饮食营养和卫生的标准包括:
GB 14924.1《实验动物配合饲料通用质量标准》
GB 14924.2《实验动物 配合饲料卫生标准》
GB 14924.3《实验动物小鼠大鼠配合饲料》
GB 14924.4《实验动物 兔配合饲料》
GB 14924.5《实验动物豚鼠配合饲料》
GB 14924.6《实验动物 地鼠配合饲料》
GB 14924.7《实验动物 犬配合饲料》
GB 14924.8《实验动物 猴配合饲料》
GB/T 14924.9《实验动物 配合饲料常规营养成分测定》
GB/T 14924.10《实验动物 配合饲料氨基酸的测定》
GB/T 14924.11《实验动物 配合饲料维生素的测定》
GB/T 14924.12《实验动物 配合饲料矿物质和微量元素的测定》
科学发展迅速,标准的制修订往往滞后,也可借鉴国外标准、权威组织/机构的标准或文献资料。如果使用本机构制定的标准,或需要特殊营养(实验后营养需求或动物实验造模需求)等,需经过专家系统的评估,并得到承认。
标准条款
6.6.2 应考虑动物对其食物的心理需求。如果不是特殊需要,应以动物习惯的方式进食和饮水。
6.6.3 应保证动物的饮食环境和节律符合其饮食习惯。
理解要点
6.6.2和6.6.3是对保证动物饮食习惯的要求。
在饲养条件下,动物的饮食和进食环境与野外不同。在考虑生理需求的同时还应考虑动物对其食物的心理需求、环境需求、饮食习惯等。
应考虑给食的时间(定时采食方式应有准确的定时,最好给食前有预备信号如人员动作、灯光、声音等,自由采食和饮水则不考虑),需要考虑食物的色泽、气味、形状、硬度(如啮齿类动物需要考虑硬度大一些以便磨牙)等以适合于相应动物的生理和心理需求,以动物常规和习惯的方式进食和饮水。如果实验不要求,应保持动物习惯的方式进食和饮水。
动物饮食、饮水的环境最好相对恒温恒湿;安静不受来自外界的打扰、惊吓(如来自与人或环境的声、光以及震动等)和其他动物的骚扰(含异种动物和同一个笼具的动物骚扰)。饮食节律符合动物的相应习惯,如大型动物兔、犬、猴等动物宜定食具,定时间饲喂食物,可采取自由饮水;大鼠、小鼠更宜自由采食和饮水。如特殊实验需要变化食物特征、改变饮食环境、打破其饮食习惯等,需有系统的评估报告,必要时,还应有动物饮食训练及适应计划。
标准条款
6.6.4 应有措施保证动物的饮食条件和卫生。应选用良好设计的饮食装置,避负造成粪便污染饮食及撒食漏水的现象。
理解要点
6.6.4 是对保证动物饮食条件和卫生的要求。
首先,应考虑通过硬件保证动物的饮食条件和卫生,比如,饮食器具的形状、大小、材料等安排,防粪便污染的设计、易维护性、获得食物的趣味性、报警装置等;饮水可采用自动饮水系统。同时,需加强管理措施,如巡检、定期清理消毒、更换不合格或破损的器具等。
标准条款
6.6.5 动物群饲时,应有机制保证每个动物均能自由获得食物,避免产生争斗。
理解要点
6.6.5 要求在群饲动物时应有机制保证每个动物均能自由获得食物。
应根据动物种类不同,采取有效的机制保证其自由获得食物,避免其他动物的骚扰。应考虑通过硬件措施保障。对自由采食的动物,应保证采食面积,提供庇护物;对于较为大型实验动物群饲养时,如犬、猴等动物数量较多时,宜采用多点饲喂食物,扩大食物投入面积,以减少动物护食对其他动物饮食的骚扰,特别是猴王、犬王等对其他动物饮食的骚扰。
标准条款
6.6.6 不应突然改变饲料的种类,避免导致消化或代谢问题。
理解要点
6.6.6 要求不应突然改变饲料的种类,避免导致动物消化或代谢问题。
饮食有习惯性和适应性。饲养期间,如果不是实验需求或饲养需求,不宜更换饲料种类,特别是突然更换。如果饲料改变,比如猴在南方时饲喂木瓜,到北方后改喂苹果,需要一个适应和训练过程。同时参见6.6.3。
标准条款
6.6.7 对某些动物(如灵长类动物)可给予多样化的饲料或奖赏性食物,但应注意饲料营养成分的均衡。
理解要点
6.6.7是关于给动物多样化的饲料或奖赏性食物的要求。
给予动物多样化的饲料或奖赏性食物是动物福利、营养和动物训练的需要,但应事先有计划,了解各种食物的营养成分,保证每天的总饮食量和营养均衡。
例如,给动物饲喂水果,如果过多,可能导致糖摄入量超标,有影响动物健康或影响实验结果的风险。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每只动物进食的营养成分表。
标准条款
6.6.8 饮食的品质应符合相应级别动物对膳食的要求。
理解要点
6.6.8 是对饮食品质应符合相应级别动物对膳食的要求。
为保障相应级别实验动物的质量,杜绝浪费,确保动物实验结果的科学性、可靠性、可重复性,不同级别的实验动物应食用与之相对应的饲料和饮水。普通级别实验动物一般用普通级别饲料和一般安全饮用水;清洁级实验动物、SPF级实验动物和无菌级实验动物,应饲喂灭菌后的饲料(灭菌方式如高温高压灭菌、辐射灭菌等)和饮水(灭菌方式如高温高压灭菌、反渗透过滤水等),应注意灭菌饲料的有效期和包装应可靠,并应确认灭菌饲料的营养成分符合要求。
标准条款
6.6.9 动物应可以按其意愿随时获得适合饮用且卫生的水。
6.6.10 应选择可靠的水处理方法,保证饮水不影响动物生理、肠道正常菌群及实验结果。
6.6.11 如果适用,应每日检查吸水管、自动给水器等供水设备,以保证清洁且运行正常。使用水瓶提供饮水时,如果需要添加水,应换用新的水瓶。
6.6.12 若使用自动饮水装置,应对动物进行适应性训练,应保证动物可正常饮水。
5.6.13 户外饲养动物的房舍,若有给水系统以外的水源,应保证其符合饮水标准。
理解要点
6.6.9~6.6.13是关于动物饮水的要求。
不同动物应可以按其意愿随时获得适合饮用且卫生的水。实验动物一般应采取自由饮水的饲养方式,给水方式有自动饮水、水瓶给水等,以便动物自由获得饮水。
为保证饮水卫生,通常给动物饮用经处理的水。动物饮用水卫生指标要求:普通级别实验动物的饮用水应满足城市居民饮水卫生要求;清洁级实验动物、SPF级实验动物和无菌级实验动物,应饮用无菌水。实验动物饮水的卫生标准通常参考人饮用水的标准。WHO于1993年颁布实施了《第2版饮用水水质指南》(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2nd Ed),提出了所谓安全水(safe water)水质指标135项,其中微生物学指标2项,化学物质指标131项,(无机物36项,有机物31项,农药6项,消毒剂及其副产物28项),放射性2项;有些指标暂未给出建议值,有建议值的指标共98项,135项指标中由于感官可能引发用户不满的指标31项。由于各地区的环境条件不一致,天然水中的特有污染物也不一样,监测水的质量时应考虑当地环境污染源的情况。
我国现行的饮水卫生标准是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与GB 5749-1985相比主要变化包括:水质指标由GB 5749-1985的35项增加至106项,增加了71项;修订了8项;其中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增加了大肠埃希氏菌、耐热大肠菌群、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修订了总大肠菌群;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增加了一氯胺、臭氧、二氧化氯;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修订了4项;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修订了浑浊度;放射性指标中修订了总α放射性。
为了保证动物的饮水质量,很多机构自己制水。实验动物饮水制水系统有多种,一般采用反渗透膜处理或过滤技术。动物饮水的质量不仅取决于源头水质,在存储、传送、饮用等过程中均存在污染的风险,如储水罐、供水管道、水瓶等使用时间过长或清洗不当均易造成微生物污染饮水。因此,机构应制定每日检查吸水管、自动给水器等供水设备的计划和实施记录,检查自动给水管道和水嘴是否畅通;同时制定专业人员定期检查自动给水器、水处理系统等供水设备的维护、维修计划和记录并定期更换滤膜、介质等耗材,定期清洗消毒;自动给水器等供水设备应有机制避免给水管道和水嘴的污染。
使用水瓶提供饮水时,应每日检查水瓶是否出现跑、冒、漏水现象,根据动物种类和数量每1至3日更换新的水瓶,一般不主张添加水,以保障动物饮水卫生要求。
使用自动饮水装置的实验动物机构,应制定对动物进行适应性训练和示范训练计划,并做好实施计划的记录,使动物适应自动饮水装置,特别是水嘴的饮水技巧,其他动物的示范作用非常重要,应制定每日加强检查动物使用自动给水器的情况并做好记录,随时调整适应性培训计划。应保证动物可正常饮水要求。
使用户外饲养动物房舍的实验动物机构,如果没有城市居民饮用水的给水系统,而使用以外的水源时,应有计划定期对水源进行检测和评估,保障水质和水卫生指标符合实验动物饮用水的标准。若其他水源不能满足要求,建议使用实验动物水处理系统。
标准条款
6.6.14 应按照本标准4.1.16至4.1.20的要求,制定关于饲料、垫料等外购品的政策和程序,包括购买、评价和库存等过程,以保证外购品的质量。
6.6.15 应具备与机构动物饲养活动相适应的饲料和垫料保存空间和保存环境,饲料和垫料应分开储存。
6.6.16 应保存饲料的购置量、批号、出厂日期、有效期、保存条件、害虫防治方法、营养成分、有害物质含量、生产商资质、生产商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报告等资料和记录。
6.6.17 应合理安排和使用库存的饲料和垫料等。
6.6.18 饲料或垫料应密封保存,存放区域应远离有高温、高湿、污秽、光照、昆虫及其他害虫的环境。饲料、垫料在运输和储存时应放在搁板、架子等上面,不应直接放于地面。
6.6.19 包装开启后应标注开启时间及过期时间,未使用完的饲料或垫料应放于密闭的容器内保存。
6.6.20 变质或发霉的、超过保存期的饲料或垫料不应再使用,应安全销毁,不得委托饲料或垫料的供应商处理。
6.6.21 笼舍内垫料的使用量要充足并根据动物的多少和习性定期更换,以保证动物持续干爽。
理解要点
6.6.14~6.6.21是关于饲料、垫料等购买、评价和保存等的要求。
实验动物的机构应按照本标准4.1.16~4.1.20的要求,制定关于饲料、垫料等外购品的政策和程序,包括购买、评价和库存等过程。应收集整理和保存实验动物饲料、垫料等外购品供应商的信息,建立供应商信用评估体系、评估程序和记录,制定物品采购计划。评估各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和商业信用,采购物品的招标或采购合同,产品样品的质量检验,采购物品的外包装检查(外包装完整合格、产品的规格、来源、批号、有效期等),入库合格准则,以及相关的记录(数量、规格、来源、批号、有效期、机构接收日期等信息)。对采购产品需抽样进行质量检验,确保符合相应标准要求,按计划使用并做好相应的发放记录。对于长期采购供应商,要有不定期的抽样品检查或评估计划,以保证外购品的质量。
应根据需求安排饲料、垫料储存场所,空间与机构的大小及动物多少相适应,实验动物应用的饲料和垫料应分开储存。垫料的储存场所应保持干燥和注意防火;饲料储存场所在保持干燥和防火要求的同时应有温湿度控制系统,宜控制在18℃以下。根据实验或动物需求,可设饲料储存冷藏库房(包括冰箱或冰柜等)。
应有饲料供应商的信用评估报告,保存每一批饲料的质量检测报告(营养成分、有害物质和卫生检测报告),应有防虫计划、措施和相应记录,饲料储存库房应详细记录和管理每一批进、出饲料的数量、批号、出厂日期、有效期等,应详细记录库房每一天的温湿度,宜设置电子自动记录系统。
应根据动物种类不同、数量多少和储存空间的大小,进行采购饲料和垫料数量计划评估,宜分期分批购入和发放使用,避免超过有效期造成浪费。储存场所要有分区,如繁殖饲料区、育成饲料区等。包装上应有标识牌,标识饲料的数量、批号、出厂日期、有效期,做到按进入日期顺序发放使用,防止饲料过期浪费。垫料的保管储存也是同样。
饲料和垫料的存储场所应远离污秽、高温、高湿度区域;应有防止昆虫和害虫进入的有效措施。饲料或垫料应密封保存,如:使用原密封袋或无毒无味材料制作的密封桶进行保存;开启后未使用完的饲料或垫料应保存于密闭的容器内。在饲料和垫料储存场所应有架子或搁板(运输时也应有架子或搁板),饲料或垫料不能直接放置于地面。通常,垫料通过双扉高压锅消毒后送入屏障环境,即便如此也应按标准的要求良好储存,以利于维护环境卫生,减少虫害、霉变、颗粒物等。
开启实验动物饲料(特别是无菌饲料)和垫料(无菌垫料)的包装,应在相应级别的设施区域内,同时保证外包装已经消毒,并标注开启日期和有效期,最好在一周内用完。否则,需要考虑重新灭菌。
饲料或垫料出现发霉、变质或超过保存期时,不得再使用,应安全销毁;不得委托饲料或垫料的供应商处理。
实验动物笼舍垫料使用量要充足,原则是保证动物笼舍内持续干爽。垫料使用时间的长短与笼舍内饲养的动物的数量、动物习性、通风空调系统等有关。
标准条款
6.6.22 应有机制避免饮水在笼舍内泄漏,或可被饲养人员及时发现。
6.6.23 应用可靠的方法定期监测饲料、饮水、垫料的质量,并记录。
理解要点
6.6.22 是关于避免饮水泄漏在笼舍内的要求。水瓶或自动饮水系统均有漏水的风险。机构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漏水,或漏水可被饲养人员及时发现,如,加装报警装置、定期巡检等措施。
6.2.23 要求实验动物机构应用可靠的方法定期监测饲料、饮水、垫料的质量,并记录。除了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定的检测指标外,还应考虑检测可能影响实验结果的物质、违法添加的物质等,比如三聚氰胺等。
国家农业部等2002年发布了《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目录收载了5类40种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2010年发布了《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物质》,共收录了11种物质;清单中所列的违禁药品或物质,可作为监测项目选择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