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任何化学物质前,工作人员应熟悉所操作化学物质的特性和安全操作规程。机构应为其提供适用的指南和防护用品。
机构应为员工提供每项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对MSDS的内容要求见GB/T 16483-2008《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内容和项目顺序》。
化学物质的涉及安全的主要特性包括:
1)有毒或有害化学物质的量
——了解安全接触化学物质的限值;
——了解任何有毒化学物质致死剂量。
2)接触化学物质的途径
——通过皮肤和眼睛的吸收;
——消化道摄入;
——呼吸吸入;
——注射。
3)危险的类型
——腐蚀;
——爆炸;
——燃烧;
——刺激;
——反应;
——光反应;
——中毒。
4)毒性作用
——急性中毒;
——慢性中毒;
——致敏;
——光毒;
一一致癌;
——致突变;
——致畸形。
5)过度接触的症状及靶器官
——频繁、过度接触某种或某类化学物质,都有可识别的机体症状,且有特定的靶器官。
6)化学物质的物理性质
——烟雾;
——制冷剂;
——气溶胶;
——气体状态;
——液体状态;
一—固体状态;
——蒸汽密度(密度大的蒸汽可以聚集在地面附近、容器或进入其他地方);
——蒸汽压力(快速蒸发可能导致爆炸);
——易燃易爆性。
7)化学物质的相容性
——某些化学物质混合在一起可能导致爆炸、燃烧、发热、产生有毒气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