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良好操作总则

来源:《实验动物机构职业健康安全手册》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4日 浏览次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使用任何化学物质前,工作人员应熟悉所操作化学物质的特性和安全操作规程。机构应为其提供适用的指南和防护用品。

机构应为员工提供每项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对MSDS的内容要求见GB/T 16483-2008《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内容和项目顺序》。

化学物质的涉及安全的主要特性包括:

1)有毒或有害化学物质的量

——了解安全接触化学物质的限值;

——了解任何有毒化学物质致死剂量。

2)接触化学物质的途径

——通过皮肤和眼睛的吸收;

——消化道摄入;

——呼吸吸入;

——注射。

3)危险的类型

——腐蚀;

——爆炸;

——燃烧;

——刺激;

——反应;

——光反应;

——中毒。

4)毒性作用

——急性中毒;

——慢性中毒;

——致敏;

——光毒;

一一致癌;

——致突变;

——致畸形。

5)过度接触的症状及靶器官

——频繁、过度接触某种或某类化学物质,都有可识别的机体症状,且有特定的靶器官。

6)化学物质的物理性质

——烟雾;

——制冷剂;

——气溶胶;

——气体状态;

——液体状态;

一—固体状态;

——蒸汽密度(密度大的蒸汽可以聚集在地面附近、容器或进入其他地方);

——蒸汽压力(快速蒸发可能导致爆炸);

——易燃易爆性。

7)化学物质的相容性

——某些化学物质混合在一起可能导致爆炸、燃烧、发热、产生有毒气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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